警惕地方版国五条细则致房价不跌反涨 警惕地方版国五条细则致房价不跌反涨 3月30日,京沪“国五条”细则纷纷出台,此前广东率先出台了“国五条”细则。业内及专家观点认为,广东、北京及上海版调控细则“不够细”。 分析地方版“国五条”细则后,笔者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干货”,照着中央“国五条”细则的葫芦画瓢,甚至在松懈中央“国五条”细则。百姓最为关心的自售房征收个税20%,第二套住房房贷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如何提高以及房产税试点如何扩围等都没有一个明确定论。更加值得关注的是,从出台的地方版“国五条”细则看,其确定的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可能导致房价不跌反涨。 广州已经明确表示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是,不高于GDP增速。广州2013年GDP增幅目标是10%,也即房价涨幅在10%以内即可。如此,房价不跌反涨,而且这种上涨是政府肯定的,这种目标不是控制高房价,而是保护高房价、保护开发商。合肥“国五条”细则规定,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而合肥市确定的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为增长13%,剔除物价增幅,最少也在10%,即2013年房价涨幅目标不高于10%。这实质上是高达两位数的房价上涨目标而不是控制目标。 上海更是可笑之极,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前面加了一个“根据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物价水平”的定语,而定语中各项指标都在上涨,也就是说2013年上海房价还要上涨。 京沪以及其他城市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曲解了中央“国五条”细则的本意,颠覆了普通人的思维习惯和常识。一般认为,社会经济中的指标控制目标都
3月30日,京沪“国五条”细则纷纷出台,此前广东率先出台了“国五条”细则。业内及专家观点认为,广东、北京及上海版调控细则“不够细”。
分析地方版“国五条”细则后,笔者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干货”,照着中央“国五条”细则的葫芦画瓢,甚至在松懈中央“国五条”细则。百姓最为关心的自售房征收个税20%,第二套住房房贷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如何提高以及房产税试点如何扩围等都没有一个明确定论。更加值得关注的是,从出台的地方版“国五条”细则看,其确定的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可能导致房价不跌反涨。
广州已经明确表示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是,不高于GDP增速。广州2013年GDP增幅目标是10%,也即房价涨幅在10%以内即可。如此,房价不跌反涨,而且这种上涨是政府肯定的,这种目标不是控制高房价,而是保护高房价、保护开发商。合肥“国五条”细则规定,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而合肥市确定的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为增长13%,剔除物价增幅,最少也在10%,即2013年房价涨幅目标不高于10%。这实质上是高达两位数的房价上涨目标而不是控制目标。
上海更是可笑之极,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前面加了一个“根据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物价水平”的定语,而定语中各项指标都在上涨,也就是说2013年上海房价还要上涨。
京沪以及其他城市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曲解了中央“国五条”细则的本意,颠覆了普通人的思维习惯和常识。一般认为,社会经济中的指标控制目标都应是具体的数据数值,比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3年物价控制目标是3.5%左右,经济增长目标是7.5%左右等。然而,京沪房价控制目标竟然没有具体数据,而且连间接数据也没有(比如:不高于物价控制目标等)。
另一个需要说明的是,在房价暴涨多年情况下,无论从控制经济金融房地产泡沫风险来看,还是从解决百姓住有所居的民生问题来分析,社会、市场和百姓希冀的房价控制目标的底线是不能再涨,希望有所下跌。已经出台的地方版“国五条”细则显然与百姓愿望相差甚远。
从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限购、税收和信贷三大政策来看,大多都是重复“国五条”细则内容,除了北京市以外市民最为关心的自售房所得征收个税20%都没有详细细则,更没有对民众议论较为集中的诸如:小户型更换成大户型等剔除优惠规定。第二套住房房贷政策只是重复国五条细则要求,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提高到多少,都没有明确规定。更加可笑的是,合肥市连重复中央“国五条”细则要求的限购扩围、税收和房贷政策要求都没有,连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只字未提。上海市提出“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看似“狠招”,其实,早在2010年4月的新“国十条”中就明确提出“停止发放第三套住房贷款”。这将使得民众期盼的地方版国五条细则虽然落地了,但是市场、百姓悬着的心仍在空中,市场、民众将继续猜测,调控仍旧处于混沌之中。
一个客观情况是,新国五条”细则里的许多具体事项的决策权、解释权都在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并不在地方政府。比如:税收政策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房贷政策在央行和银监会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如果不率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与房产税扩围做出具体规定和解释,央行和银监会不对第二套房贷政策出台具体实施意见,那么,地方政府就无法出台较为具体的“国五条”细则,既是出台了,也如上述地方版一样没有干货。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迟迟不出台“新国五条”细则具体落实规定和意见,也许是阻碍地方政府出台本地“国五条”细则的原因之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尽快出台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具体规定或者详细说明,要对房产税扩围拿出具体意见并且公布于众,不要让民众和市场在那里继续揣度和猜测下去。央行和银监会应该尽快出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和利率从严的具体办法和细则。按理说这些部门的具体办法和细则应该出台在地方政府细则之前。
总之,地方政府要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央行和银监会出台相关政策基础上,对本地“国五条”细则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加明确具体,具有操作性,给百姓吃一颗实实在在的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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