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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作者:宣华华 发布时间:2009/2/10 14:5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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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企业限薪令即将出台: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份中国版限薪令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2月9日《北京青年报》)
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日益深入,减薪、限薪成为世界性普遍潮流,尤其是最近国泰 君安证券“天价薪酬”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舆论一片斥责之声的大背景下,财政部印发的这份《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无疑正当其时。而其严管国企特别是金融国企负责人薪酬,约束不合理天价薪酬,为后者“立规矩”的用意,也非常明显,值得赞赏。
应该说,比较此前曝光的一些金融国企负责人动辄上千万的薪酬,上述“最高年薪280万元人民币封顶”的限薪令,其限薪、约束的效果和幅度,还是相当明显和可观的。但是,从理想的角度——足够到位并能令普通公众完全满意——来看,笔者以为,280万的最高薪酬封顶设计,仍有过高之嫌。
最近,美国政府也宣布了一项限薪令——“凡是接受政府救市资金的银行或者其他华尔街机构,其高管年薪不能突破50万美元”。虽然从绝对值上看,280万人民币似乎低于美国的50万美元,但相对于各自国内的一般薪酬水平而言,前者显然大大高于后者。如数据显示,2008年前三个季度,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731元、月均2192元;而在美国,其2005年的工人平均工资即为4万美元、月均3300美元。这意味着,280万人民币至少是中国职工平均工资的100倍以上,而50万美元仅是美国2005年工人平均工资的12倍。
更不用说,美国的金融机构身份基本上都是私营性质的,而我们这里所说的都是中国的国有金融企业。私营的金融机构,仅仅因为接受了政府公共资金的援助,其高管的年薪便必须被限制到平均工资12倍的程度,而中国的国有金融企业,原本便属于“全民所有”的国有资产,限薪令之下企业负责人却还可以维持百倍于职工平均工资的薪酬水平。这显然难称合理——既难以充分体现“共度时艰”的普遍要求,更不符合中国金融行业特殊的体制国情。
诚然,诸如国泰君安证券这样的金融国企,虽然也遭遇了金融危机的影响,但其去年的盈利水平仍相当可观,并没有像美国同行那样业绩惨淡。可问题是,中国金融国企的丰厚盈利,与其负责人出色的经营管理能力又有多大关系呢?这正如有关专家指出的,“(中国的)金融行业是垄断性行业,准入很严,效益不是纯能力、竞争力问题,而是由社会政府授权获得”。这也就是说,中国金融国企所取得的效益、盈利,其实主要是垄断背景下的“制度红利”,而非其内在经营能力、竞争力的产物。对于这样的“制度红利”,无疑必须严格管制,其更合理的分配方式,显然不是任由内部人以“天价薪酬”的方式瓜分,而应该更多地上交国库,用于其真正的主人——全体国民。张贵峰(湖北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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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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