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上午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协商会休息期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日前有关其表示个税起征点暂不上调的报道是媒体误读。
今年“两会”上,多位代表和委员提出了上调个税起征点的建议,受到了媒体关注。但有媒体日前报道称,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7日在全国政协联组会间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个税起征点暂无上调计划。
而今天上午,廖晓军在提案办理协商会间隙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报道是媒体误读了。
廖晓军表示,当时采访的记者较多,他回答的“暂无这个计划”指的是综合分类改革,他认为这是个好方案,但目前还不具备实行的条件,但媒体却把“暂无这个计划”安到了上调个税起征点的问题上。
但当记者询问这是否意味着个税起征点上调还有可能时,廖晓军没有直接予以回应。他说:“这要听代表的、要听委员的、要听百姓的,国务院会根据各界反映综合考虑。”
廖晓军还表示,关于上调个税起征点的问题,现在还有不同的声音。提高起征点受惠更多的是高收入人群,要把高收入人群的钱征来,增加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向低收入人群转移,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起征点设在目前的线上,能多征高收入人群的钱。(记者何怡 曾佑忠 孙慧丽)
●新闻背景
媒体报道:个税暂无调整计划
据多家媒体报道,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7日在参加全国政协联组会的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我国尚无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计划,资源税政策制定已经做好准备,将在恰当的时候择机出台。
廖晓军说,个人所得税的调整,需要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但目前能够调整个税的条件尚不具备。
廖晓军还透露,资源税的政策出台需要好的时机,但目前经济增速下滑,企业经营负担加重,当前还不是出台资源税政策的好时机。
同题报道: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个税起征点不提高是误会
据北京晚报: 今天上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参加了协商会。
叶檀:可以不调个税起征点 但必须明确预期
两会期间,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是全社会关注的话题。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给降税心热的各界人士迎头泼了一盆冷水,表示个税起征点暂时不会调整,因为个税起征点调整需要很多外部条件,但是目前这些外部条件并不具备。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否认是个好办法,也可能是一个方向,但是近几年可能很难。
不调个税起征点不一定是个坏事。有关方面并无详细论证,证明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上调,上调到多少才合适。是3000,还是4000?如果没有科学预算,一步减到位上调到1万岂不更好?正因为没有科学规划,只能根据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决定,因此,个税起征点年年成为关注焦点,政府象征性地调上几百,实在是社会情绪和行政资源的莫大浪费。
主张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论据都是“约摸、大概”,毛估估的个税起征点做不得准。茅于轼先生虽然没有研究过“个税起征点具体应调到多少,不过我认为即使是调到8000也还嫌低。”理由不是基于消费物价与居民收入增加、政府税收比例,而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确立800元起征点的时候,居民收入很低,往往月收入只有几十元,现在居民收入已经有了大幅增长,目前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太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旗帜鲜明表示反对,他的论据基于政府财政收入,同样不够充分。据统计,按照目前设定的2000元起征点已有约一半工薪族不纳个税,而每提高500元,则有将近10%比例的人不再缴纳个税,意味着仅四成工薪族缴纳个税。按当前情况,假如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4000-4500元,则缴纳个税的工薪阶层不到8%;假如提高到8000元,则纳税者将不到1%。鉴于2009年政府财政收入将会下降,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不现实的。站在保政府财政的立场上说话,难以服众。如果降税能够促进消费,进而以消费税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方式更为合理合法地回流到政府手中,岂不更好?
调高个税起征点不一定是为穷人说话,实行更为高效、公平的税收体制才是为全民造福。低收入者本就免税、享受低税率,高级公务员与国企高管、企业主灰色收入、避税方法多多,如果以4000左右月薪作为起征点,不过是将税收的重担压到了无处可逃的中产阶层身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1994年,我国工薪项目个人所得税32.13亿元,占当年个税总收入的44.21%;2002年至2004年,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税收入占当年个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5%、52.32%、54.13%,三年平均为50.93%。工薪收入阶层占据半壁江山。
不将灰色收入统计在内,个税起征点调多高都不过是工薪阶层的一点心理满足。请问,免除一个月薪2500元者25元个人所得税,能推动了不得的内需吗?只有把所有人的真实收入公诸于众,个税起征点之争才有价值。一项制度出错的概率在30%以上,讨论该制度的惟一好处,就是让人了解该制度的弊端。在讨论个税起征点上调多少之前,先公布官员财产,将企业主的企业赢利与个人收入划分清,将个税上调与消费支出的计量关系整明白,才是重中之重。
财政部可以不提高个税起征点,但必须给公众明确的预期,让公众相信,无论是个税还是其他税收,在一步步切实地向着高效、公平、法治之路上前行。
很可惜,廖晓军先生语焉不明。什么叫做外部条件不具备?仅止政府财税收入处于下降通道吗?还是国税总局的技术条件不具备?社会各界一直在呼吁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呼吁多年,迟迟不能突破;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税制,以解决征收方法繁复到现在没有改变的迹象;为避免屡屡动用全社会资源大动干戈上调起征点,将起征点与物价指数挂钩,也是前景不明。廖晓军先生如果能够细致剖析这些问题,由国家税务总局列出改革的时间表,税收改革的预期也就明确了,围绕个税的争论、做秀也就不会层出不穷了。
我们与其期盼有关部门提高4,500块钱的个税起征点,还不如呼吁、监督有关部门把关系个税体制的改革落到实处。
谁有权决定“个税起征点暂不调”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个税起征点暂时不会调整。”他说,调个税需要很多外部条件,但目前我们很多外部条件不具备,这几年不可能。
若在平时,财政部官员这一“不会调整”的宣示,或许不会让人太感意外。因为就在上个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便已公开宣布过类似的决定:“个人所得税法近期不会有大的修订”。
但在全国两会的场合上,尤其在许多代表委员正纷纷就包括个税起征点在内的个税改革提交大量议案建议的情况下,财政部仍然如此肯定、明确地宣布“个税起征点暂时不会调整”、“这几年不可能”,就让人有些匪夷所思、莫名惊诧了——个税起征点是否调整以及什么时候调整,难道是作为政府部门的财政部就可以“乾纲独断”地自我决定的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依据《宪法》和《立法法》,像《个人所得税法》这样的法律,无论是制定还是修改,均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如《立法法》第7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这正如有专家尖锐指出的,“无论代表个人还是财政部,他都无权这样说”,“这样的大事决定权不应该在一个部委”。
因此,当一个来自人大之外的声音,却便兀自越俎代庖、居高临下地傲慢宣布:“个税起征点暂时不会调整”时,人大代表们依法享有的提交法律修改议案的神圣履职权利,全国人大不容干涉的立法权限职权,及其相应的严肃的法定议事程序,乃至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本身应有的权威、尊严,将何以堪?!为此,一些代表和委员在得知廖晓军的表态后,均倍感沮丧和不满——“你都定了,要我们来干吗?”“代表委员们还没讨论,你表什么态?”
当然,回过头来冷静思量这一事件,我们又会发现,虽然就法理和法律程序而言,财政部门的这一表态,非常不适当,有明显的越权之嫌,但从现实和经验层面来看,又确乎并非不可理喻,甚至都谈不上有什么反常。
长期以来,无论是立法还是法律修订,我们惯常遵行的事实都是一种“行政主导”式的程序,也即立法或法律修订议案的动议、起草,一般均由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并主持起草,然后再交由人大审议通过。虽然法律也赋予了人大代表直接向人大提交议案的权利,但在现实中,却并没有成为立法和法律修订的常规常态。这就像宪政专家蔡定剑教授此前曾指出的,“迄今中国还没有一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是真正由某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然后直接进入审议和表决程序。”
很显然,这样一种“行政主导”的程序缺憾,正是财政部官员不自觉地作出 “个税起征点暂时不会调整”表态的基本背景,同时亦是人大制度本身尚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其民主内涵的一种表征——至少,就个税改革而言,“税收法定”进而让税法更充分地反映和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要求,而不是任由行政部门来做决定,实乃一项基本的民主法治原则,绝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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