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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商标为何能长期“染指”公共资源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毕诗成  发布时间:2009/4/21 9:51:39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烟草企业不应利用烟包信息误导消费者”研讨会上,多位法学界和卫生系统的专家、律师、控烟组织代表呼吁,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理由是企业打出“中南海”这样的“驰名商标”,会使人误以为代表党和政府向公众推荐危害公众健康的烟草制品。(见4月14日人民网) 

    “中南海”不是一个牌子在战斗。其实,我国很多香烟商标都假托了公共资源之名,最典型的是“中华”,竟然将一个民族的名字印到了香烟盒上,且成为高档烟的代表。还有很多省市的名称也成为香烟招牌,比如“皖烟”、“苏烟”、“云烟”,比如“北京”、“南京”、“延安”;许多名山大川也被冠以烟名,比如“黄山”、“华山”、“庐山”;很多珍稀动物也未能幸免,比如“小熊猫”、“金丝猴”……我国生产卷烟的企业有几百家,现有品牌2000多个,打公共资源“擦边球”的占了相当大比例。 

    这是其它国家少有的事。烟草有损健康是全世界的共识,很多国家不允许烟草企业利用公众对于名山大川、稀有动物以及民族的热爱来做文章、打广告、赚钞票。但在我国,这一问题一直被长期忽略,实在令人汗颜。 

    诚然,这里面有历史原因,计划经济时代,卷烟厂也是国有企业,加上对烟草危害认识不足,于是便有了一些依托于公共资源的烟草品牌。 

    但历史留下的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则与现实有关。我国烟草行业总体来说处于专卖专营体制下的行政限产型的垄断状态,有关部门通过严格的许可证管制确立行业进入的壁垒,烟草行业利润率、利税水平高,在各级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而这种重要性、特殊性在现实中逐步异化成了一种“特权”,有人才敢于染指公共资源。 

    由于这种做法侵害的不是具体的个人,而是一个集体概念,便少有个体出来较真。而很多地方“留恋”高额的烟草税收,在管理、限制烟草品牌方面用力不足,常常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 

    要讨论撤销“中南海”品牌的问题,就应该彻底地讨论我国烟草的品牌问题。近年来,全国政协委员安家瑶多次上交提案,呼吁国家烟草专卖局应尽快调研,停止将“中华”、“中南海”等代表民族形象的词语作为烟草品牌。遗憾的是,作为或许损害烟草企业利益的这项举动,呼吁国家烟草专卖局来调研,似乎所托非人。 

    或许,最能依赖的是法律渠道,可借助的力量是国家工商总局。既然我们有《商标法》,且其中有很多明确的规定,那就应该让法律条款“活”起来,变成可操作的内容,以处理烟草的品牌问题。 

    现在,法律人士表示将把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的申请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大家期待的是:这个委员会能否排除干扰,做出一个标杆式的案例,为其它大打擦边球的香烟品牌的归属找到一个制度性出口?
责任编辑:赵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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