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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大米”试验违规3责任人被撤职 儿童补偿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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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网-钱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2/12/8 9:2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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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于十年前、掀起3个多月舆论风暴的“黄金大米”之谜终于揭底。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日联合公布的“黄金大米”事件调查情况通报称,此项转基因试验违反了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相关责任人已被撤职。上述机构为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公众致歉。
“黄金大米”来源之谜
——汤光文在美国烹调后携带入境
经查实,2008年5月29日,汤光文将在美国进行烹调煮熟的“黄金大米”米饭携带入境,当时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2008年6月2日,工作人员将“黄金大米”与白米饭混合搅拌后,分发给受试儿童食用。
有多少孩子吃了黄金大米
——25名儿童食用了60克,家长不知情
据调查,“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湖南衡阳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试验对象为80名儿童,随机分为3组,其中1组25名儿童于6月2日随午餐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其余时间和其他组儿童均食用当地采购的食品。
课题组曾召开学生家长和监护人知情通报会,但没有向受试者家长和监护人说明试验将使用转基因的“黄金大米”。现场未发放完整的知情同意书,仅发放了知情同意书的最后一页,而该页上没有提及“黄金大米”,更未告知食用的是“转基因水稻”。
是否有后遗症,谁来担责
——衡阳当地称拟每户补偿8万元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所研究员黄大昉说,2009年,美国曾进行过为期36天的成年人食用“黄金大米”的营养转化研究。据正式公布的科学资料,每人一次性摄入200克“黄金大米”,没有发现受试者健康异常。然而,虽说没有发现“黄金大米”有危害,但其试验过程却对社会造成了伤害。
据介绍,在11月30日的大会上,衡阳官方曾给出了一个补偿方案:未食用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1万元;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精神抚慰费8万元。衡阳一位官方人员表示,这不是赔偿的说法,只是考虑到家长因此事多次奔波,有的家长因孩子食用黄金大米心理负担较重,因此给予了误工费和精神抚慰费。
如何处理实验责任人
——三名主要当事人被撤职
调查情况通报称,根据相关规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给予荫士安撤销妇幼营养室主任职务、技术职称从二级研究员降至三级的处分,令其3年内不得主持科研工作,取消其博士生导师资格,所党委决定撤销其党内职务;
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决定撤销王茵浙江省医科院科技处处长职务,浙江省医科院决定撤销王茵保健食品研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室主任职务,取消其二级研究员推荐资格、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资格和院伦理委员会委员资格,令其3年内不得参与职称晋升评委会工作,浙江省医科院党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疾控中心鉴于胡余明在课题实验现场管理中存在疏于管理、工作失职的行为,决定撤销胡余明疾控中心主任助理、科主任职务,湖南省疾控中心党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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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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