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苗女士来电:我2005年从铁路一家集体企业退休,一直享受铁路医保。今年单位通知,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有可能两年内解体,要把职工转成属地医保,即哈尔滨市医保。如果同意转保,需在“自愿参保书”上签字,个人还要缴纳7000元钱。这钱该个人交吗?享受“市保”还要自己交钱吗?
百姓热线记者张鸣霄:记者从市民政局医保办了解到,我市有专门针对困难企业职工的医保政策。该企业需要一次性补齐7000元的退休职工医保相关费用。企业职工退休后每个月交2.5元钱就可以享受市医保。如果企业破产或解体无力为职工支付企业自行支付的费用,退休职工则需每月交5元享受医保。7000元的“补齐费用”由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如企业确无支付能力的由职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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