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小学明令禁止放假之前组织学生补课;禁止放假期间组织非毕业年级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禁止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省教育厅将在寒假期间对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凡违规者将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