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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 30 岁的李始甲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2009 年 6 月因犯诈骗罪被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6 年 5 月底,李始甲和张某 ( 女 ) 在网吧上网时认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6 年 9 月,李始甲因没钱还高利贷,萌生了骗张某钱的想法。
李始甲从网上找人做了一个假的中国银行招聘简介,通过 QQ 发给张某,谎称其姨夫张富军在中国银行工作,是一个支行的副行长,可以帮张某安排工作,并让张某写好简历寄到其提供的一个北京地址。第二天,李始甲给张某打电话说要 5000 元跑关系。张某通过微信给他转账 5000 元。
过了几天,李始甲又说因中国银行招聘人员的最低学历要求是大学本科,需要给张某办理学信网验证的大学本科学历,还要办会计证、理财师证,这些他姨夫张富军都可以办,但需要一些费用。张某信以为真,给了李始甲 4.5 万元。之后,李始甲又以疏通关系、办理住房公积金等各种理由,共骗取张某 6.8 万元。
2017 年 2 月,李始甲开始以 " 张富军 " 的身份通过微信联系张某,以请客吃饭、疏通关系、交纳进入信贷部的保证金等理由向张某骗钱。2017 年 4 月,李始甲在网上买了一个中国银行的准考证、中国银行的用工合同,以张富军名义写了收据,把一套假的中国银行的工牌、丝巾和工装给张某,说事情基本办成了,让张某在 2017 年 6 月 18 日到中国银行银川新昌东路支行报到。至此,李始甲共骗取张某近 40 万元。
2017 年 6 月,张某拿着合同到中国银行银川新昌东路支行人事部门 " 报到 ",发现被骗,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8 月 14 日,李始甲落网。
8 月 23 日,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对李始甲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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