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任务,全党同志务必共同努力。”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民生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就要千方百计的带领人民群众去致富、帮助人民群众走上致富路,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这些都是基层党组织和村屯的领导当前十分重要的刻不容缓的工作 。然而就在大家紧抓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引导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时候、黑龙江宝泉岭竟然发生了这种离奇的事件 。
芦凤芝,42岁,家住鹤岗市。2014年响应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来到宝泉岭农垦创业,创办老等山红桦林鱼雁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3200万元,和当地的李明学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租赁包括水面10公顷,林地5公顷,放养场25公顷,共计占地面积40余公顷。种雁存栏3000余只,雏燕6000余只,养殖鱼2万余斤。招聘员工21人。年产值4500万。并和多家企业、科研机构签订饲养、供货合同。可以解决300余人就业,引领上千户农户脱贫致富。

就在这时祸从天降,大雁场被抢了!2015年11月8号和11月18号两次,黄汝彪、林宝芳,纠集10余人手持棍棒、砍刀闯进大雁场,将员工拖拽到一起,逼迫抱头蹲下,声称“李明学欠我们老大巨款,来抓大雁抵账,你们不同意没用,谁敢阻拦就地打死!”就这样,光天化日之下,强行抢走大雁3000多只。遭抢后,大雁场只剩下踩踏致死致伤的不到100只大雁。


他们临走时还恐吓道:不许报警,敢出声把你们全按在水泡子里淹死你们!说罢扬长而去。就这样,上亿元的资产毁于一旦!抢雁事件已经过去两年半了,至今没有人管。更有甚者,逼他们作伪证说大雁场是李明学的,不按他们说的办就上刑!原来他们和李明学有借贷关系,李明学一时还不上贷款,就抢创业者的大雁抵账。创业者没有办法就找公安局,苦口婆心的向他们解释,大雁场是我的。除了租赁李明学的场地,其他没有任何关系!无奈,公安局给创业者出具正式法律文书,上面盖着《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公安局》的大印,说我创业者控告的大雁被抢一事,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我们国家越来越趋于民主、法制、公平、公正。人民的幸福感不断增强,大家都一个心思实现中国梦。在中国的大地上,怎么会发生这样荒诞的事情,我们决定到当地看看,核实情况。2018年3月27日我们驱车来到坐落在宝泉岭农垦的老等山红桦林大雁场。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破败的景象,大雁场杂草丛生,大雁的养殖棚上的覆盖物已经被掀掉,残余部分在风中瑟瑟发抖。建在水面上的长廊,只剩下两排立柱和零落的踏板。原来的办公室和农家乐餐厅,门窗上的玻璃破碎,屋内的堆放的大雁饲料粮,已经发霉。室内的家具、部分日用品以不知去向或砸坏,一片狼藉。门前的甬道上有一堆堆羊粪,只有一摞摞酒店用的盘子、碗堆在门前,昭示着这里曾经的繁华。


芦凤芝给我们介绍着整个场地的布局和每一块场地的功能。
当我们来到宝泉岭公安局的梧桐河派出所,派出所一个叫赵爽的民警(警号是150379)接待的我们,说明来意后,我们表示要见一下所长,他先是问我们和芦凤芝是什么关系?在哪里工作?我们一一回答后他才说:所长不在,我们也联系不上。我们要求看一下芦凤芝被抢一案的案卷,他说已经结案,不能阅卷。
我们问:这个案子结论怎么样?
答:不予立案!
梧桐河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只管个体户,合作社不归我们管,你有营业执照,就是老百姓没执照,养点家禽他们也没有权利抢啊!梧桐河农场场部,相关工作人员回答:芦凤芝是不招商引资来的,至此我们调查结果、我们的心情也很沉重,芦凤芝的案子,为什么会事这样个样子呢,事件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呢?敬请关注下期【血雁控诉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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