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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晚报 发布时间:2009/1/14 11: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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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改善哈尔滨市农村学校网点过于分散、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低下的现状,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享受到优质的义务教育资源,哈尔滨市决定从2009年开始,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工作,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结构布局的基本合理。
据悉,本次网点布局调整的范围包括十县(市)除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所有学校,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除区政府所在地以外的所有学校,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的所有郊区学校。
按照“减少数量、增加容量、提高质量、形成适度规模”的总体原则以及坚持集中办学的原则,一般较小乡镇集中办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较大乡镇集中办一所乡镇中心小学和一所乡镇初中学校。按照有关标准,规划调整后小学五年制学校在校生超过1350人、小学六年制学校和初中学校在校生超过1600人的,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学校或设立分校区。
按规定,小学五年制学校一般不少于5个学年教学班,最高不超过30个教学班;小学六年制学校一般不少于6个学年教学班,最高不超过36个教学班;初中学校一般应达到18个教学班,最高不超过32个教学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校区的,每校区不多于18个教学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少于9个教学班,最多不超过36个教学班。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按规定,坚持先调整后撤并的原则,每个乡镇设立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一所乡镇中心校和一所乡镇初中学校,本乡镇内其他学校均作为乡镇中心学校的办学网点。按照这一原则,首先对学校规划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对于具备撤并条件的,直接并入乡镇中心学校;对于不具备撤并条件的,暂时应保留办学网点,待具备条件时再进行实质性撤并。要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调整,积极推进乡镇学校集中办学,逐步消除农村百人以下学校,切实改变农村学校办学网点过于分散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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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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