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要 闻 | 讴客 | 领导访谈 | 新闻调查 | 企业动态 | 招商合作 | 荣誉殿堂 | 企业内刊 | 专题报道 | 娱乐生活 | 中企论坛 | 中企博客
 
热门TAG:
新闻热线:
0451—82750098
邮箱:
xinjiudan@163.com
首页 > 热点评论 > 正文
整治低俗,仅仅关闭非法网站还不够!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9/1/15 14:20:46
记者从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获悉,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根据公众举报核查发现,17家网站存在大量违背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内容,有的具有色情性质,且在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开展之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公布。 

  这次被曝光的网站共有17家,加上第一批被曝光的19家网站和第二批被曝光的14家网站,已有50家网站被曝光。据1月12日新京报报道,1月10日,“789人体艺术”、“678人体艺术”、“酷比美图”等50家违法违规网站被关闭。1月8日以来,已有91家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的违法网站被关闭。从曝光低俗网站到关闭违法网站,从曝光第一批到曝光第二批、第三批……由此看出,整治低俗风仍在深入推进,并非不少人想象的运动式整治,一种长效机制正在形成。 

  但是,盘点整治成果,欣慰之余让人不敢过于乐观。从第一批曝光网站整治情况,除了有3家清理整治工作较好的网站之外,需要继续清理整治的网站有11家。更让人忧虑的是,有的网站甚至边整治边顶风作案,这边道歉,那边犯案。 

  可以预期的是,在公众的举报下,随着整治行动的继续推进,会有更多的不法网站受到应有的惩戒。 

  任何一项整治行动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整治行动继续推进的关口,需要总结经验教训。比如,整治低俗风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一些低俗网站为何不以为意,甚至置若罔闻?是不知道低俗的内涵和外延还是利欲熏心,抱有侥幸心理?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还是低估了相关部门整治低俗风的决心和行动?不管是什么原因,都应该有起码的法律意识,都应该有基本的社会责任。 

  笔者注意到一个现象,这数十家被曝光的低俗网站,多是在公众举报下,在相关部门核查下予以公布的,由此就需追问这些网站为何缺乏自我审查的自律意识?非要等到公众举报、相关部门介入才有所警醒吗?任何人都应该有敬畏之心,哪些能碰哪些不能碰,要有起码的底线,要做到心里有数;任何单位也都应该有基本的道德伦理和职业伦理,网络自然也不例外。对于任何一家网站、任何一名从业者来说,建立内容审核机制,强化监控流程,及时清理低俗信息,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没有自我审查机制,怀有侥幸心理,胆敢以身试法,或者持有法不责众心理,都将付出代价。 

  有消息称,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打击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违法违规网站的力度将不断加大,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已列入视线,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从关闭违法网站到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对于以身试法者来说,这是一个值得警醒的信号。显然,仅仅关闭一些低俗、非法网站,尚不能使一些网站受到触动,希望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能成为下一步的措施。
责任编辑:赵莉莉
分享到: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关闭窗口
 Google提供的广告
 ·相关报道
·整治低俗,仅仅关闭非法网站还不够!
 ·评 论
访客:
内容:
频道精选
[聚焦龙江] 喊江节中寻足迹,人与自然共和谐
[视频播报] [资讯]美丽伊春 和谐友好【友好政府
[视频播报] [资讯]建三江八五九 农场一奇葩 萨
[视频播报] 第十二届 中国哈尔滨【华艺杯国际体育
[省内要闻] 伊春市全域旅游建设研讨会启幕
[图片新闻] 伊春首届自然水域夏日狂欢泼水节启幕
[社会新闻] 伊春市文广新局助推“旅游+文化”文化
[聚焦龙江] 哈尔滨地铁二号线世茂大道—冰雪大世界
[聚焦龙江] 松北高新技术片区阿尔巴特街区将成为全
[视频播报] 新思路 开拓创新的枸杞新闻
[聚焦龙江] 未来梦锡林浩特市分公司盛装开业
[聚焦龙江] 大山里的女子养生会馆
[聚焦龙江] 马路杀手(机动车)的背后
[聚焦龙江] 驾驶员注意!我市11处路段划了“黄道
图片新闻 更多
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
 
雪乡又曝丑闻 监管
最美的雪雕在太阳岛
 
代币虚拟币传销平台
24小时新闻排行
1
京津冀退役军人培训盛会即将启幕,共赴
2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巩店镇基层“科技达
3
拥军爱警网与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协会共
4
清华认证加持,铭宇轩书法工作室王梓铭
5
利辛伏牛节:中式集体婚礼添彩牛业产业
6
许勤梁惠玲会见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裴金
7
退役士兵母亲病危,爱国拥军联合会紧急
8
情满人间、育树育人点亮智慧之光
9
智网相伴·共赢未来
10
T47次列车迎来夕阳红旅行团,贴心服
关于我们 | 媒体联盟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CENN周刊 |  法律声明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京ICP证07504426号 国务院新闻办网备字2006005号 哈公安网监备案证号:2301001222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频道内容: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频道
频道运营: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站 驻哈地址:黑龙江省政府综合楼  
 法律顾问: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 副主任律师:刘洪朴
客服热线:0451—82625028(办)   投稿邮箱:xinwenwang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