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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8/9/9 9:2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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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是以电网经营为主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担负着保障黑龙江省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畅通的重要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现有资产总额300.2亿元。公司直接管理的单位25个,其中直属地(市)级供电企业12个,控股一家水力发电企业,施工、修造、科研、设计、培训等单位12个,管理70个县级农电企业,代管农垦和部分森工供电企业。
公司承担的供电区域面积46.7万平方公里,占东北供电区域总面积的49.7%。截至2007年末,黑龙江电网共有500千伏变电所7座,运行容量为805万千伏安;220千伏变电所73座,运行容量为1446.9万千伏安;500千伏线路19条,总长度为3223.8公里;220千伏线路189条,总长度为9526.6公里。与东北主网由4回500千伏线路和4回220千伏线路相联。目前黑龙江电网已经形成了南联东北电网、横贯全省东西的500千伏骨干网架和基本覆盖全省的220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网络。
截至2007年末,黑龙江省并网运行的电厂197座,总装机容量1518万千瓦。其中,火电厂136座,装机容量1408.1万千瓦;水电厂54座,装机容量86.9万千瓦;风电厂7座,装机容量22.9万千瓦。由黑龙江省电力调度中心直调的电厂26座,总装机容量1273.9万千瓦。大容量电厂主要分布在中、西部的负荷中心区和东部的煤矿坑口地区。
多年来,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力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黑龙江电网“十一五”发展规划,致力于建设坚强黑龙江电网,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深入实施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大力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健全完善优质服务常态机制,涌现出了以全国劳动模范李庆长为代表的一批供电优质服务品牌。积极履行电网企业社会责任,广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在2008年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主动请战,全力支援灾区电网恢复重建,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仅用18天,提前完成了正常需要70天才能完成的援建任务,调运2万余根水泥电杆支援灾区建设,黑龙江省省电力有限公司荣获了“国家电网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先进单位”光荣称号。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部署,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成立医疗小分队深入灾区,圆满完成了医疗救助任务。截止2008年上半年,公司系统累计为灾区捐款889万元,缴纳特殊党费287万元,援助电力物资价值390万元。在灾难面前,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员工展现了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跻身于黑龙江省行风建设最佳单位行列,公司及所属10个地市电业局成为行风免评单位。被省委命名为“小康建设红旗集体”,连续十余年保持省级文明行业建设先进系统标兵称号。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决心在国家电网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推动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快“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继续服务政府工作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为龙江社会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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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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