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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市中小企业局 发布时间:2008/9/9 14: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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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绿色食品工业园区是依托红旗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区,承接哈尔滨市南岗民营科技企业示范区农业科技产业化孵化成果,推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发展绿色食品工业的产业化集中园区。该园区规划占地400万平方米,分三期建成,其中,一期为起步区,占地100万平方米,紧邻乡镇中心区东面,距市区8公里,位于京哈公路和江南中环路之间;二期为发展区,占地200万平方米,紧邻乡镇中心区西面;三期为远景发展区,占地100万平方米,位于起步区的北面。
产业发展目标:该园区重点依托国家级红旗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的科技和资金优势,进行功能性食品、方便食品、保健食品、蔬菜禽畜精深加工食品等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进程,充分利用建设红旗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区的历史机遇,迅速作强、作大园区,使之成为全省展现绿色食品的产业化最新科技成果的技术创新基地和蔬菜、禽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特别要力争使我区的乳品加工业成为国内乳品市场上的优势产业。
该园区计划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起步区建设任务。到2007年末,园区力争总产值突破20亿元,利税达到1亿元。
(一)该园区招商引资有利条件
1、有建设用地指标批复文件;
2、交通便利,附近有京哈高速公路、102国道、江南中环路三条公路经过;
3、地处近郊,规划区内全部是旱田,土地转让价格只有建城区的五分之一左右。
4、该园区位于我市郊区唯一的红旗满族自治乡境内,享受国家给予少数民族地区下列发展经济的特殊优惠政策。
(1)新创办的企业,无论是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外资企业,按照国家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规定,免征三年所得税。
(2)新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从投产年度起两年内免交所得税,第三年返还所得税,第四年到第五年按百分之七点五缴纳所得税,第六年按百分之十五缴纳所得税,按照《南岗区发展民营经济的规定》可以得到民营经济发展基金。
(3)新创办的企业,无论是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此项政策是红旗乡独有的优惠政策)。
(4)新办的饲料加工企业,一律免收增值税。
(5)新办企业,暂不征收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此项政策是红旗乡独有的优惠政策)。
(6)新办企业,三年内按入库增值税返还给乡财政的20%奖励给企业,作为企业发展基金。
(7)新办企业的营业税,从营业之日起三年内每年按入库营业额返还乡财政的20%奖励给企业作为企业发展基金。
(8)本优惠政策适用于在国税南岗一分局,地税南岗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
(二)拟招商范围:
①拟引进蔬菜、花卉、乳制品、饮品、食用菌、医药保健品、食品机械制造、食品包装、保鲜加工等企业。
②合资、合作共建园区。
③拟引进2亿元资金进行园区综合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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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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