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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四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施行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9/10 9:18:50
9月1日起,一批新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将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保障外派人员权益 

  条例规定,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不得以不正当的低价承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不得进行商业贿赂。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法与其招用的外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外派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报酬,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并且还应当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规范食品标识防止质量欺诈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规定要求,在食品出现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都必须在其标识上进行中文说明。 

  此外,如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等内容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中。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规范化妆品标识标注 

  标识内容方面,规定要求化妆品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产品的净含量;形式方面,化妆品标识必须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包装)上,并明令禁止标识利用字体大小、色差或暗示性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规定增加了对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全成分标注的要求,明确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不得标注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加强对邮政普遍服务监管 

  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费和服务标准,为我国境内的所有用户提供的基本邮政服务。其业务范围包括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业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办法》规定,邮政企业在提供邮政普遍服务时,应当以明示的方式提示用户有关免除或限制邮政企业责任的内容。邮政企业还应当向社会公布用户投诉电话,配备受理投诉人员,并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秦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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