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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新医改应让医生由医院私有财产变社会资源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09/3/10 10:17:54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副所长孙建方教授接受了本网记者采访。他表示,现在社会把“高价药、大处方”归罪于医生,其实医生也是现有医疗体制和院内制度设计的的牺牲品,是制度扭曲了医生的行为。为了解决这种由医生导致的“看病贵”问题,“新医改”方案进行“收支两条线”改革,让医生的收入和开药检查脱钩。这固然可在某种程度上降低虚高的药价,但如果国家的补贴不足以使医生的收入降低,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就会受到挫伤。新一轮医改方案在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也应该更加注重维护医疗服务的供方即医院和医生的利益,重新审视医生在医改当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是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费。在患者的全部医疗成本中,医疗服务费比例低于10%,90%由药费、检查费和医疗器械使用费构成。其实手术费等医疗技术服务费才是医生劳动价值的真正体现,提高这些医疗技术服务费,才能充分调动医生的积极性,让医生技术服务获得合法的阳光收入,不要为回扣去开大处方和昂贵的检查,这样做既有利于医生,更有利于患者。 

    二是医生应得到技术服务费中合理的回报。医生的工作是高智力、高风险、终生不断学习的职业,工作严谨、强度大,他们不但要长期承受晋级、升迁的工作压力,还要承担着社会诸方面的精神和思想压力。同时医生也是医疗改革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是医疗改革的核心团队,只有充分调动起医生的积极性,才有可能推进新医改的顺利进行。因此,建议医疗主管部门应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要求各医疗机构按一定比例给医生提取技术服务费,充分体现医生的社会价值。 

    三是让医生从现在的单位人转变成社会人。在欧美国家,大多数医生都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中国的《执业医师法》施行以来,医生就成了某个医院的私有财产,而不是社会资源,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对社会和医生本人都十分不利。新医改应该允许医生兼职,鼓励其自由流动,成为自由职业者,使医生在医疗改革中受益。唯有如此,广大医生才能自觉地参与改革。 

    四是制定相关制度严禁医生拿回扣。医生如能从新医改中得到合理的回报,应不会为回扣的小利铤而走险,断送职业生涯,同时,也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一旦发现拿回扣者,应取消其医师执照。
责任编辑:秦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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