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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油商报 作者:杨卫 发布时间:2008/9/20 15: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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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3日对外公布了2007年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在参与考核的322家石油和化工企业中,有304家企业实现节能年度目标,占参与考核的石油和化工企业总数的94.4%,超过全部参与考核企业的总体水平2.2个百分点。
从2006年开始,我国开展了千家耗能大户节能活动。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千家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交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活动开展一年多来,石油和化工企业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各企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增加节能投入,通过多种措施使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3,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50%。
此次全国共有953家企业参与考核,879家企业实现了2007年度节能目标,占到92.2%。其中,在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304家石油和化工企业中,超额完成的有132家,占40.99%,完成的有165家,占51.24%,基本完成的仅有7家,占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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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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