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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3/26 8:4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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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夜,省卫生厅按卫生部指示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标识为“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丹注射液(批号为080524,规格为10ml/支)。据了解,黑龙江省目前未接到该药品发生不良事件的报告。
据悉,广东省中山市13名患者在使用该香丹注射液药品后,出现寒战、发热等临床表现。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天瑞药业生产的该批号香丹注射液药品热原检测项目不合格。广东省卫生厅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内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停止使用和销售该药品。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该批号的药品,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信息完整、可追溯。一经发现与该批药品有关的不良事件,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有效保护好患者的生命安全。同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在使用其他批号的香丹注射液药品时,要密切观察用药反应,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停药,并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对因工作不利、没有立即停用封存该药品的,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昨天,记者从哈尔滨市多家医院获悉,作为纯中药制剂,香丹注射液在哈尔滨市使用并不广泛。市中医院、省中医药大学附属一院等几家大型中医院从未购进过该药品。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目前尚未接到该药品发生不良事件的报告。
香丹注射液是纯中药制剂,其主要功用为扩张血管,增进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心绞痛、心肌梗塞等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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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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