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要 闻 | 讴客 | 领导访谈 | 新闻调查 | 企业动态 | 招商合作 | 荣誉殿堂 | 企业内刊 | 专题报道 | 娱乐生活 | 中企论坛 | 中企博客
 
热门TAG:
新闻热线:
0451—82750098
邮箱:
xinjiudan@163.com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哈尔滨解读《物业收费》 服务质量不达标降物业费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佳琪 谭启首  发布时间:2008/9/24 8:48:35
日前刊发的《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针对《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市民通过网络提出意见和建议。昨日,哈尔滨市物价局针对市民提出的部分意见和疑惑进行了解读。  

  面积算法不同收费一样:有些市民反映自己家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使用面积大,如果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物业费交的钱是否相对多一些?关于计费面积转换问题存在两种情况:因为建筑面积是现行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标示的唯一依据,而对使用面积新的房产证没有标示,只能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物业收费;使用面积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统一按照1.50系数换算成建筑面积,如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可通过变化浮动幅度的办法进行调节。所以,不存在物业费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比按使用面积计算多收费的问题。  

  共用设施经营收益有“说法”:关于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所得收益问题。办法中明确规定,这种情况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住在一层不收电梯费:此次制定的电梯费采取二部制的计费方式,即基础费用采取按户均摊,运行电费采取按层分摊的办法。比如,一幢11层小高层中的1个单元,有1部电梯、22户,每户基础费用为30元,运行电费11层的住户为30元,合计11层住户的电梯费为60元/户,每减一层电梯费每户减少3元。电梯起始层为地面一层住户原则上不收费。  

  服务不达标可降物业费:有市民反映,现行住宅小区物业费标准与办法中对应的小区服务等级不符。具体可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具体协商确定。如果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达不到原收费标准所对应的服务等级,可要求物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或者降低收费标准。
责任编辑:秦延超
分享到: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关闭窗口
 Google提供的广告
 ·相关报道
·哈尔滨解读《物业收费》 服务质量不达
 ·评 论
访客:
内容:
频道精选
[聚焦龙江] 喊江节中寻足迹,人与自然共和谐
[视频播报] [资讯]美丽伊春 和谐友好【友好政府
[视频播报] [资讯]建三江八五九 农场一奇葩 萨
[视频播报] 第十二届 中国哈尔滨【华艺杯国际体育
[省内要闻] 伊春市全域旅游建设研讨会启幕
[图片新闻] 伊春首届自然水域夏日狂欢泼水节启幕
[社会新闻] 伊春市文广新局助推“旅游+文化”文化
[聚焦龙江] 哈尔滨地铁二号线世茂大道—冰雪大世界
[聚焦龙江] 松北高新技术片区阿尔巴特街区将成为全
[视频播报] 新思路 开拓创新的枸杞新闻
[聚焦龙江] 未来梦锡林浩特市分公司盛装开业
[聚焦龙江] 大山里的女子养生会馆
[聚焦龙江] 马路杀手(机动车)的背后
[聚焦龙江] 驾驶员注意!我市11处路段划了“黄道
图片新闻 更多
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
 
雪乡又曝丑闻 监管
最美的雪雕在太阳岛
 
代币虚拟币传销平台
24小时新闻排行
1
泰安日报社与中新智库达成战略合作,开
2
2025年乡村振兴千亿级专项债申报实
3
共赴绿色之约 同绘伊春新篇
4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助力伊春市产业高质
5
聚焦北京怀柔与怀柔项目考察交流活动
6
李江
7
翰墨春秋:王梓铭的书法人生与传承之路
8
旺地奇源2025产业对接与资本合作高
9
农业农村领域专项债项目“如何谋划”?
10
威海市乳山港务集团助力乡村发展,践行
关于我们 | 媒体联盟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CENN周刊 |  法律声明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京ICP证07504426号 国务院新闻办网备字2006005号 哈公安网监备案证号:2301001222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频道内容: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频道
频道运营: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站 驻哈地址:黑龙江省政府综合楼  
 法律顾问: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 副主任律师:刘洪朴
客服热线:0451—82625028(办)   投稿邮箱:xinwenwang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