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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3/27 13:4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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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黑龙江日报在《公交车烧气环保又经济》的报道中,提到哈市无缘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的情况,呼吁尽快重视起来,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报道刊发后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日前记者在哈市发改委采访时看到,一些与此相关的企业已将宣传资料送交,而有关管理部门也正在论证方案,积极筹备申报第二批节能与新能源试点城市。
据哈尔滨市清洁能源汽车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尹晋祚介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不仅能够促进节能减排,保障能源安全,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利于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国汽车产业跨越式发展。但由于国家第一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确定的时间较快,哈市并没有申报。目前哈市正在积极论证,争取早日拿出方案搭上节能与新能源下批试点城市的快车。
尹晋祚说,国家公布的13个试点城市,不仅要有相应的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而且还要具备相关的配套产业。虽然哈市现在还没有达到国家试点城市的标准,但是在汽车充电、电容器生产等方面有很多基础条件。目前,哈汽集团已经能够生产纯电动汽车,哈工大等高校也在生产节能和新能源车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科研力量雄厚。同时,哈尔滨市电车总公司有7个变电所,完全可以解决混合动力汽车的充电问题;哈尔滨一些新能源汽车配套生产企业,例如,巨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光宇集团等都已经具备了生产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所需电容器、电池等配套部件的能力。
“申报试点城市涉及到的问题很多,除了车辆以及配套产业等,政府配套资金也是其中重要一项。”尹晋祚说,目前,哈市相关企业的积极性都很高,政府也非常重视,相关部门正在整合各方资源,积极论证,制定适合于哈尔滨市的节能与新能源汽发展方案,争取早日申报试点城市,以取得国家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上的政策支持。”
尹晋祚说,近年来,哈市在公交车节能减排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目前4480辆公交车当中,已有2400多辆使用液化石油气,而且随着天然气在哈尔滨的推广,哈市未来公交车使用天然气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今年该市还预计建设10座天然气加气站,以推广天然气在公交车上的使用。
背景新闻
为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规模化、产业化,财政部、科技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计划4年内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形式,在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试点城市的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6万辆以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每辆车最高可补贴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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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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