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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业费标准业主物业共同商定
来源:新晚报    发布时间:2009/4/2 8:48:26
昨天是《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施行的第一天,记者走访哈尔滨市部分小区了解到,许多居民对该办法具体实施情况还存在很多疑问,例如:“物业费按级收取,我们小区究竟是哪个级别”、“小区分级具体标准是什么”、“以前多收的电梯费该怎么办”等等。针对居民的种种疑问,物价部门权威人士昨天进行了解答。 

  小区等级评定 

  业主物业共同协商 

  记者昨天来到南岗区恒润嘉园,业主张启山大爷说,看到报纸上刊登了新的物业费收费办法,上面有5个等级的收费标准,但自己家小区是什么等级不知道按什么标准评定。 

  物价部门:小区等级是按照物业公司提供给业主服务项目多少划分的,按照《办法》规定中的项目,物业提供得越多、越好,级别就越高。小区的等级评定,需要业主、物业共同协商;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则由物业管理区域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居委会出面协调。详细的服务项目,市民可通过登录哈尔滨价格信息网(www.hrbpb.gov.cn),进行查询。 

  多收的电梯费 

  双方协商或抵或返 

  道里区一个31层建筑业主昨天向记者反映,他们那里以往每个月收70元的电梯费,根据新《办法》中的《哈尔滨市普通住宅电梯收费指导价格》来算,他家电梯费每月最高应该收49元,多交的钱该怎么办? 

  物价部门:类似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小区的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进行相互协调,协调后达成一致,将多出的那部分钱或充当下一年物业费中的一部分,或是返还给各个业主。 

  卫生费不再单收 

  包含于物业费之中 

  记者昨天走访哈尔滨市部分非住宅小区了解到,部分非住宅小区将物业费与卫生费各自收取。道里区工程街居民张大爷反映,他家物业费一年才收50多元钱,但单独收取的卫生费一季度就要收近16元,一年下来卫生费都比物业费高。 

  物价部门:《办法》中规定,卫生费包含于物业费中。同时,非住宅小区也要按照服务项目的多少收取物业费,不能将卫生费单独收取。 

  服务内容公示 

  收费标准等全部公开 

  记者昨天在采访中还了解到,许多业主比较关心“物业费收上去了,但服务的内容是什么?没有按照内容服务该怎么办?” 

  物价部门: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为此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或收费地点,采取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标明服务内容及标准、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没有达到等级规定的服务项目的小区,将重新核定小区等级后再收费。另外,市物价局今年将在6个区的100个物业小区,设立“菜单式”物业服务项目及相对应的收费标准价格公示牌,并逐步推广到全市各个物业小区,让业主交物业费时有标准可依。 
责任编辑:秦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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