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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9/4/20 1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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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四年时间晋升为省级园林城市。2003年,双鸭山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对城市生态实施保护,划定了城市周边山体保护绿线,规定绿线以上实施退耕还林、退房还绿、退矿还山。2004年,对市中心区周围山体进行更加严格、规范和强制性的保护。2006年,43家煤场全部迁出市区,双鸭山标志性山峰下的13家石场全部关闭,全市8万余亩农防林和绿化林进行了全面停伐。2007年,晋升为省级园林城市,周边13座山被批准为省级森林公园。
二是森林城市建设步伐加大。2008年,成为全省首个城市中心区森林全面停伐的地市。当年完成植树造林5.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2.7万亩,市区周边十大山植被恢复1580亩,大树进城种植3000多株,完成70个村屯的绿化工作。新增绿地面积13.5万平方米,成功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全市有省级甲级绿化道路12条,省级花园式单位77个,省级花园式居住区6个,绿化总面积1900.1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32.3%,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8.5%。市中心区的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达标天数达到323天。
三是正式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前,双鸭山市开始着手编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三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各项任务,重点采取沿路、沿线战略,强力推进荒山荒地造林、超坡地退耕还林和农田、河岸、村屯防护林等项目建设。今年,启动双鸭山主峰恢复工程,完成周边十大山植被恢复绿化任务,市区重点街区绿化完成14700平方米,新增造林面积1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8.9%,力争到2012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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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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