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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09/4/22 10:4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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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财政部、商务部公布了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有两类汽车的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相比去年增加了1000元。
此次补贴金额发生变化的是在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3种车型。
公告规定,车长7.5米以上(含7.5米)且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23人以上(含23人)的载客汽车,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半挂牵引车,补贴标准均为每辆车5000元人民币,而去年两类汽车的补贴金额均为4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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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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