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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庆网 发布时间:2009/4/24 9:2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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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40天的调试,4月20日,调试后的大庆市交通违法系统试运行。
4月22日,大庆市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大厅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挤满办理业务的人。违处办主任刘仁成说,现在,系统只是试运行,还有许多地方不完善,所以暂时只能办理非现场执法的部分业务,若是没有什么特别着急的事,最好还是等到系统正式运行时再办理。
“现在,虽然系统没有彻底调试结束,但相关规定已经开始执行了,罚款滞纳金不超过本金。”刘仁成说。
过去,若发生交通违法行为,15天内不交罚款,将从第16天起,每天追加本金的3%作为滞纳金,无论一年还是两年,只要不交罚款,滞纳金就自动上涨。
刘仁成说,前几年,有位司机,一年有四五次交通违法行为,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两三年后才来接受处理,结果滞纳金涨到了9000多元。
近年来,虽然大部分司机对待违法处理不等不靠,滞纳金少了很多,但一起普通违法行为多交个千八百元的事也不少。
去年,我市共有32万次交通违法行为,上缴罚款近0.5亿元,这里面就不乏大额滞纳金。
面对过去的处罚方式,大多市民认为有些不近人情。他们说,有时罚款才50元,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前来接受处理,最终要多掏几百元。
从现在起,我市司机将告别“天价”滞纳金,无论交通违法行为罚款额是多少,滞纳金最高不会超过本金。例如,罚款额为200元,无论多长时间不交罚款,滞纳金最多也就200元。
在新规定执行前产生的高额滞纳金怎么办?
刘仁成说,全都按新规定执行,最多也不超过本金。例如,司机先前有过两次交通违法行为,罚款额为300元,而滞纳金已经涨至600元,要是在新规执行前接受处理,需要交900元,那么,现在,他只需多交300元的滞纳金,总计600元。(作者: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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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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