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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4/29 8: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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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日前对哈市幼儿园进行了一次摸底调研,调查显示,市区783所民办幼儿园中,食堂面积达标的仅有218所,不足三成。
据了解到,2006年,哈市卫生局、哈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托幼机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托幼园所食堂提出新标准,要求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应具备3个操作间,食堂供餐人数100人以下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平方米,1000人以上超过部分每增加1人增加0.2平方米。同时规定对新申请办园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哈市教育局相关人士介绍,哈市幼儿教育的过渡期民办园食堂的最后标准尚未出台,但是,新建幼儿园的食堂标准一定要达到30平方米才发给营业执照。
按照哈市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到2010年哈市3至5周岁幼儿入园率要达到95%,预计哈市将有3.3万余名幼儿需要健康安全的学前教育场所。目前哈市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譬如中小学校网点布局调整,闲置校舍优先用于幼儿教育发展。有关部门将严把民办园审批关,要将食堂面积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作为幼儿园等级评定的重要条件,坚决杜绝非法办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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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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