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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09/5/8 10:4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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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农民饮用水安全问题,是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致力解决的问题。目前,我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正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大幅提高,参合率已达到95.7%,医疗救助覆盖面扩大。由于采取了多种科学管理措施,使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大大提高,2008年全省参合农民受益率达到53.29%。而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也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从2008年第四季度到今年4月底,我省解决了1272个村屯、83.6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今年,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目标是解决4000个村屯,2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我省新农合工作自2003年开展试点以来,参合农民已达1370.3万人;从2005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开始至2008年秋,全省共解决390多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一个个惠及广大农民的好消息接踵而来,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农民喝上安全水,这些只是我省农村民生工程的一个个缩影。
民生工程就是民心工程,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已把改善民生作为己任。百姓能不能过上舒心的生活,成为他们最大的牵挂。
新农合让千万农民得病不愁
延寿县一农民在日本打工时,因下消化道出血在日本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50多万日元,回国后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请求予以报销,没想到新农合办公室将此患者按照县内治疗的最高费用予以了补偿,他欣喜地说:“新农合,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据了解,目前我省省、县两级财政每年要拿出5亿多元作为新农合配套资金,有效保证了新农合正常运行。特别在参合农民工的就医保障上、贫困人口参合、门诊慢性病补偿、住院分娩补偿、新农合简便验廉中医药应用等方面,我省还制定了一系列优惠补偿政策,为广大农民提供了坚实的医疗保障。
新农合说一千道一万,农民受益是关键。为确保这项低水平的保障制度能让农民真正受益,在补偿方案的制定上要求各县(市、区)本着“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降低起付线,从点滴入手,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
农民工城里看病,回家报销。2007年,省卫生厅下发了《黑龙江省关于做好参合农民工住院补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对就医的农民工实施“先治后报”的政策,农民工在所在城市患病入院后,按照管理机构的要求留好原始及复印医疗文件,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在审核无误后,在患者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直接就可报销。
贫困人口参合不用花钱。首先利用民政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农村贫困户和五保户参合问题。经民政部门统计,我省五保户参合率达97.81%,贫困人口参合率达87.13%。同时,为了解决贫困农民看不起病的现象,我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甸县等实施了无押金入院,海林市、依安县在县域内实施了“零”起付线,这些方式方法明显改善了贫困农民就医问题。
慢性病也能得补偿。我省统一确定了25种慢性病,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慢性疾病的疾病谱,自行选择10种以上疾病进行补偿。各县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起付线、封顶线及报销比例,每年补助一次。2008年,我省开展了门诊慢性病补偿的试点工作,全年共计支出门诊慢病补偿资金1346.9万,补偿5.4万人,占统筹资金的1.4%。
农村产妇生孩子补三百。我省在大力提倡“住院分娩”的同时,要求各地集中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生产后的补偿工作,各地参照单病种限额补偿,每个产妇补偿费用都在300元左右。由于此项政策公开、透明,补偿快、效果好,群众对此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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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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