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要 闻 | 讴客 | 领导访谈 | 新闻调查 | 企业动态 | 招商合作 | 荣誉殿堂 | 企业内刊 | 专题报道 | 娱乐生活 | 中企论坛 | 中企博客
 
热门TAG:
新闻热线:
0451—82750098
邮箱:
xinjiudan@163.com
首页 > 专题报道 > 正文
黑龙江省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来源:东北网    发布时间:2008/10/8 9:45:54
6日上午,省长栗战书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动员会,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对省政府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讨论决定省政府党组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第一个阶段是学习调研阶段,从9月中旬开始到11月中旬结束,重点是集中学习中央相关文件,特别是在原原本本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讲话原文和相关论述的基础上,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思考在思想上和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选择重点调研题目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以学习成果进一步推动工作和实践。第二个阶段是分析检查阶段,时间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主要内容是书面征求各市政府、行署和省直部门意见,召开各级、各类座谈会,对照问题检查和分析主客观原因,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形成分析检查报告,并征求各界意见对报告进行评价,向干部群众通报评议结果。第三个阶段是整改落实阶段,时间从明年1月初开始到2月份结束。主要是制定整改方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 

  栗战书指出,认真搞好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是更好地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的需要,是一项紧迫而又重大的政治任务。省委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总体要求,省政府党组必须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自觉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一系列重大部署相结合,与推动龙江经济发展和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相结合,与深化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相结合,与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稳定相结合,与改善民生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相结合,与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相结合。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更加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更加坚定推进科学发展的信心、更加明确推进科学发展的思路。真正做到学中领会、干中体会、掌握精髓、运用实践,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更加牢牢地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栗战书强调,要统筹安排,全力推动省政府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稳步有序开展,切实把自觉深化学习和提高认识贯穿始终,自觉把解放思想和改革创新贯穿始终,自觉把握关键和稳步推进贯穿始终。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细致地抓好党组学习活动,特别要以吉炳轩书记在省级领导干部和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动员报告精神为指导,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达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的目的。要认真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措施,积极搞好整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多出成果。要求真务实,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开局良好、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尤其要千方百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及早筹划明年工作,进一步做好大项目建设、医疗教育、冬季取暖、安全生产等项重点工作。 
责任编辑:秦延超
分享到: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关闭窗口
 Google提供的广告
 ·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评 论
访客:
内容:
频道精选
[聚焦龙江] 喊江节中寻足迹,人与自然共和谐
[视频播报] [资讯]美丽伊春 和谐友好【友好政府
[视频播报] [资讯]建三江八五九 农场一奇葩 萨
[视频播报] 第十二届 中国哈尔滨【华艺杯国际体育
[省内要闻] 伊春市全域旅游建设研讨会启幕
[图片新闻] 伊春首届自然水域夏日狂欢泼水节启幕
[社会新闻] 伊春市文广新局助推“旅游+文化”文化
[聚焦龙江] 哈尔滨地铁二号线世茂大道—冰雪大世界
[聚焦龙江] 松北高新技术片区阿尔巴特街区将成为全
[视频播报] 新思路 开拓创新的枸杞新闻
[聚焦龙江] 未来梦锡林浩特市分公司盛装开业
[聚焦龙江] 大山里的女子养生会馆
[聚焦龙江] 马路杀手(机动车)的背后
[聚焦龙江] 驾驶员注意!我市11处路段划了“黄道
图片新闻 更多
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
 
雪乡又曝丑闻 监管
最美的雪雕在太阳岛
 
代币虚拟币传销平台
24小时新闻排行
1
王永林
2
王新越
3
二次元拯救商业?一场Z世代的价值博弈
4
北京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房山区创新谷
5
黑龙江警方发布通告
6
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与民营企业发展的
7
两会精神引领,共筑退役军人与民营企业
8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与企业发展的双赢之路
9
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关于我们 | 媒体联盟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CENN周刊 |  法律声明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京ICP证07504426号 国务院新闻办网备字2006005号 哈公安网监备案证号:2301001222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频道内容: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频道
频道运营: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站 驻哈地址:黑龙江省政府综合楼  
 法律顾问: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 副主任律师:刘洪朴
客服热线:0451—82625028(办)   投稿邮箱:xinwenwang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