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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发出通知严防“甲流”在社区发生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6/23 8:53:57
为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黑龙江省社区发生、蔓延,省卫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强化社区防控措施,及时掌握各自辖区内有关归国入境人员(含留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活动信息,加强流动人口集聚点、托幼机构、学校、建设工地等重点场所的防控排查和监测。 

  通知指出,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甲型H1N1流感疫情警戒级别提升至最高级别6级,针对这一发展变化趋势,我国将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范围从目前的应急监控转入常态监控,并重点严防疫情在社区传播。黑龙江省各级卫生部门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长期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思想准备,把防控工作由应急监控转入常态监控并延伸到社区。 

  通知明确,要在医疗服务机构内部设立预检分诊点。要定期对责任区内需要居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的社区居民进行随访,随时观察健康状况变化,并注意其随身携带物品的消毒处置,防止交叉感染。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应开展责任区内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疫点消杀及传染源管理等工作,有效遏制甲型H1N1流感在社区发生、蔓延。 
责任编辑:秦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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