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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0/11 13:5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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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日报接到哈尔滨市松北区集乐村村民来信,信中说:2005年,因集乐小学校在松北区三环路建设改造区域内而被拆除,学校得到补偿款213万元,当时区政府承诺再建一所现代化的三层教学楼,至今三年过去了,新校舍仍没踪影。孩子上学路途远,交通安全存在隐患,中午就餐也有困难。村民已多次上访相关部门,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记者就此事进行了现场调查。
现状:噪声困扰车挤餐难
据集乐村60岁老张介绍:60年前集乐村就有了集乐小学校,原来是土房,经历了5次翻建,1988年建成全镇最好的教学楼,学校有操场、有暖气、图书室、保健室,有300多名学生。2005年哈尔滨三环路建设时,学校被拆除,学生暂时被安排在集乐村原村委会三楼上课。因该楼在集乐村工业区,一层是塑料门窗加工厂,时时发出噪音,炎热的夏天上课不能开窗户。没有操场,学生不能出去活动,而且每天拉运货物的车辆进进出出,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从那时起,学生家长就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早日在集乐村重建小学,但希望一次次落空。2007年9月,因原集乐村村委会实在是不符合办学条件,松北区教育局把集乐小学学生暂时安排在前进村前进小学校上课。
学生们终于有了安静的教室。但是前进村距集乐村较远,村委会不得不出资雇车,每天早晚接送学生。一台16座的依维柯和一辆20个座位的88路公交车要接送120名学生,学生挤在两台车里,存在安全隐患。前进小学没有食堂,也没有热饭地方,学生带午饭中午吃凉的,有的在校外无证照小餐桌吃饭,卫生极差。村民们真心、急切盼望,在集乐村能早日建一所现代化教学楼。
问题:补偿款该咋用
拆除集乐小学校时,得到了213万元的补偿款,为什么没有用这笔钱重新盖一所学校?松北区集乐村村长刘春祥对记者说,这你们应问问区教育局。那笔补偿款是补原集乐小学校舍的,校舍是集乐村固定资产,补偿款入了村财务的账。现在学校归教育局管,补偿的213万元能不能再投入建校,建不建校与村没关系。
随后,记者见到了集乐小学校负责人。他说:学生家长反映的都是事实。现在,集乐小学学生上课的楼里有三个单位,即松北中心校、前进小学校、集乐小学校,教工和学生都没有食堂。这位负责人认为,动迁教学楼补偿款,应为教育支配,改善办学条件,从前都是村办小学,现在归教育局、财政局,但教育动迁补偿应投入教育建设,不足应由财政补贴。
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负责人说,当年给补偿款时,就对集乐村村委会说明了这笔钱用于还建学校。
2007年8月,主管区长到现场召开村委会、镇政府、教育局开会,决定三条意见,其中一条就是要求集乐村委会把213万元补偿款钱拿出来筹建校舍。当时,区教育局与村委会签协议,由松北镇政府担保。集乐村村长刘春祥是同意的。
办法:谁拿钱谁所有
在2007年11月,区教育局按要求招标建房。建筑企业来后,集乐村委会村长刘春祥又说学校是村里固定资产,学生都是外来打工人员子女,不同意拿出213万元钱建校了。此时,为了解决学生安全问题,区教育局已协调临时安排集乐小学学生在前进小学校上课。
2008年4月30日,区教育局与集乐村村长刘春祥签协议书。在世财滨江小区建校,占地6080平方米,建三层教学楼2600平方米,集乐村将建校款213万元于5月15日前拨到区财政,由松北区教育局承担建校任务。集乐村投资部分,产权归集乐村,政府投资部分,产权归教育局。
现在村委会协议虽然签完了,但至今没出钱。集乐小学学生,只能继续借读。目前,松北区政府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想办法解决。(黑龙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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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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