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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9/7/29 15:3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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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第二批“千村试点”工程近日启动实施。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标准,建设一批标准高、示范效果好、辐射能力强的重点示范村,更好地示范和带动全省新农村建设。力争到2010年末,使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初步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
黑龙江省是我国农业大省,也是全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2006年以来,这个省以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民生,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使一大批乡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经过3年多时间,黑龙江省首批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已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农民“走上通畅路、喝上放心水、住上宽敞房”,农村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8年,全省粮食总产达到845亿斤,创历史最高记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56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全省新农村建设第二批“千村试点”实施方案》,新农村建设第二批试点共确定1000个村,其中在主要交通沿线两侧确定300个村作为省级示范村。在建设资金保障方面,实行省级财政投入、部门项目投入、市县投入、农民投入、社会投入5种投入方式。其中,省级财政新农村建设试点专项资金2009年和2010年每年投入保持在1.5亿元以上。
黑龙江省提出,在新农村建设第二批“千村试点”工作中,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进程,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加;实施路、水、房、医、教等8项重点工程,确保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培育新型农民,确保农民素质稳步提高;突出基层组织和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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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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