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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发布时间:2009/7/31 13:3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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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拟出台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享受医疗卫生服务、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等方面完善残疾人保障制度。其中,哈市拟将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医保,免除低保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据悉,哈市现有残疾人55.6万人,设计174万家庭人口。哈市计划要将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除低保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精神病患者医疗优惠,在专科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同时,哈市将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逐步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患者服药、普及型假肢装配等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及农村新型医疗合作报销补助范围。
同时,针对低收入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残疾人,在已有救助金的基础上,参照城市低保人员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残疾人享受加发低保金的做法及标准给予照顾。因健康状况无力扶助的残疾人可由各级残疾人插养机构托养,对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给予年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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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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