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要 闻 | 讴客 | 领导访谈 | 新闻调查 | 企业动态 | 招商合作 | 荣誉殿堂 | 企业内刊 | 专题报道 | 娱乐生活 | 中企论坛 | 中企博客
 
热门TAG:
新闻热线:
0451—82750098
邮箱:
xinjiudan@163.com
首页 > 社会民生 > 正文
家电以旧换新或双重补贴 价格优惠+补现金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09/8/4 15:19:52
消费者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有望获得“双重补贴”。昨日,市商委召集“以旧换新”中标回收企业召开碰头会,参会人士向北京晨报记者透露,各方对于回收废旧家电时向消费者支付回收费用基本达成共识,这意味着消费者除了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以获得不超过新家电价格10%的价格优惠,还可以在出手旧电器时,就获得一部分现金补偿。 

  “昨天主要讨论执行细则。”参会人士告诉记者,讨论焦点之一就是“回收旧家电是否要支付费用。”在此之前公布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中规定,在试点省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试点省市当地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持回收凭证,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家电补贴。但对于回收企业回收废旧家电,是否另行付费未作出规定。 

  “现在倾向在回收时给消费者回收费,这部分费用由拆解公司负担。”一位中标回收企业代表告诉记者,政府和企业担心的是,如果没有费用给消费者,以旧换新的吸引力会大打折扣,“北京地区收购废旧电器的个体商贩超过10万人,我们支付同样的费用,可以防止旧家电在不正当途径流通。”这位人士表示,废旧家电中有部分贵重金属拆解后可以再度利用,这部分价值应该返还给消费者。 

  不过,各界普遍关心的费用制定标准等问题昨日仍旧“难产”。“估价很大程度上靠上门回收人员的主观评定,很难有统一的标准。”上述人士表示,在未来一段时间里,政府部门将参照拆解企业与回收企业商定的建议制定最终规则。 

  记者了解到,市商委预计将在本月10日举行家电以旧换新启动仪式,与中标企业签订协议书,不排除当时公布相关细则。 
责任编辑:秦延超
分享到: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关闭窗口
 Google提供的广告
 ·相关报道
·家电以旧换新或双重补贴 价格优惠+补
 ·评 论
访客:
内容:
频道精选
[聚焦龙江] 喊江节中寻足迹,人与自然共和谐
[视频播报] [资讯]美丽伊春 和谐友好【友好政府
[视频播报] [资讯]建三江八五九 农场一奇葩 萨
[视频播报] 第十二届 中国哈尔滨【华艺杯国际体育
[省内要闻] 伊春市全域旅游建设研讨会启幕
[图片新闻] 伊春首届自然水域夏日狂欢泼水节启幕
[社会新闻] 伊春市文广新局助推“旅游+文化”文化
[聚焦龙江] 哈尔滨地铁二号线世茂大道—冰雪大世界
[聚焦龙江] 松北高新技术片区阿尔巴特街区将成为全
[视频播报] 新思路 开拓创新的枸杞新闻
[聚焦龙江] 未来梦锡林浩特市分公司盛装开业
[聚焦龙江] 大山里的女子养生会馆
[聚焦龙江] 马路杀手(机动车)的背后
[聚焦龙江] 驾驶员注意!我市11处路段划了“黄道
图片新闻 更多
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
 
雪乡又曝丑闻 监管
最美的雪雕在太阳岛
 
代币虚拟币传销平台
24小时新闻排行
1
深耕育人沃土 共话带班智慧 ——安徽
2
苏加丰
3
冰城冬韵映道心,年终盛会传非遗——哈
4
惠州盛会架金桥,海伦振兴谱新篇——8
5
海南省爱心社工志愿者协会盛大举办系列
6
第五届海南公益慈善志愿者交流大会感恩
7
马彩仙
8
“五洲同心·福佑中华”华人祈福文化盛
9
《恒兴》读书会盛典闭幕:以书为媒,共
10
读书会开业盛典即将启幕,共襄乡村振兴
关于我们 | 媒体联盟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CENN周刊 |  法律声明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京ICP证07504426号 国务院新闻办网备字2006005号 哈公安网监备案证号:2301001222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频道内容: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频道
频道运营: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站 驻哈地址:黑龙江省政府综合楼  
 法律顾问: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 副主任律师:刘洪朴
客服热线:0451—82625028(办)   投稿邮箱:xinwenwang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