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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8/8 14: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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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今年中考录取工作中的最后一个批次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8日开始录取,整个录取工作将于14日结束。15日起由哈市中等学校招生办统一打印录取通知书,将各级各类学校录取通知书下发至考生毕业学校,由学校发给考生。
据了解,在今年的中考录取工作中,普通高中采取统一录取的办法,职业高中采取统一录取和自主录取相结合的办法,民办高中采取自主录取的办法。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统招生的录取以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对其择校生的录取以文化课和体育成绩两项之和为依据,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区、县(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在哈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职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区县(市)中等学校招生办统一录取。注册制招收的学生,由各职业高中自行考核,确定录取新生名单,上报区、县(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审核批准。此外,凡申请到民办高中就读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哈市招考办印制的《哈尔滨市2009年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单(民办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提档单)》到民办高中自主报名,该单为民办高中报名、提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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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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