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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发布时间:2009/8/12 15:3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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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晨报讯(记者 贾杰) 近日,多名消费者向本报反映,最近在哈尔滨东方家园家具城“都市森林”购买家具,交了钱后,货不但没有送到家,商家也不见了。而商场主办方——东方家园却推托说,消费者没有与东方家园签合同,所以我们不管。
今年4月4日,哈尔滨市民孟女士在南岗区东方家园家具城“都市森林”店内,看好了一套价格6000元的家具,当日交了3000元的订金,5月9日又交齐了3000元余款,当时商家承诺该家具5月15日就能送到。可是到了送货日期,家具却没有送来,当7月初孟女士再次来到该家具城去询问究竟,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都市森林”人去楼空。孟女士多次找到东方家园相关人员协商此事,得到的答复不是孟女士与“都市森林”所签署的合同不规范,就是以合同章为“都市森林”,与东方家园无关为由,不予偿还其6000元的家具款。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市民李先生和齐先生身上。李先生和妻子在“都市森林”店购买了一套价格不菲的家具,也把定金交给了商家,就在他们满心欢喜在家等着商家送货时,经销商却不见了踪影。齐先生在“都市森林”定制了一个床和床垫,床是按时送到了,床垫却消失了。事后,他们拨打商家的售后服务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无奈之下,他们只得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哈市工商局相关责任人认为,消费者在市场租赁摊位购买商品后权益受到损害的,若销售者联系不到,消费者可向市场主办单位要求赔偿,市场主办者可在事后向厂方或销售者追偿。即是说,如果经销商租赁了东方家园家具城的柜台,根据相关规定,找不到经销商,家具城应该给予消费者先行赔付,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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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吕传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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