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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省农垦总局 发布时间:2009/8/12 16:3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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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垦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任务,把发展农业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生态保护成效突出。着力加强水土流失和沙化、盐渍化的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率达54%,退化土地治理率达75%。严格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化肥施用强度158公斤/公顷,农药施用强度2.9公斤/公顷,畜禽粪便处理(资源化)率达98.2(48.6)%。大力推进植树造林,森林覆盖率达17.2%,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3平方米。积极开展节能降耗,万元GDP能耗降低到1.059吨标准煤/万元。注重自然保护区(地)建设,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垦区总面积的13.5%,拥有各级各类保护地132个、自然保护区22个,其中洪河、挠力河和兴凯湖已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垦区26项生态环境指标全部达到国家生态示范区二类地区标准,已在全垦区范围内建成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5年以来,垦区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内容,由生态示范区建设提升到“生态垦区”建设,确立了60项指标,纳入局场两级目标考核管理。 二是土壤肥力逐年提高。黑龙江垦区在推行测土施肥,减少化肥施用量的同时,始终将秸秆还田作为培肥地力、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有机质的重要手段,秸秆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1%,秸秆还田相当于施用化肥投入养分量的50%。通过长期连续秸秆还田,土壤有机质呈现逐年回升的趋势,目前垦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在3-6%之间,平均年增加0.02~0.04个百分点,少数地号达0.1~0.15个百分点。今年垦区计划作物秸秆还田面积2500万亩,占垦区耕地面积的62.8%。
三是绿色农业蓬勃发展。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垦区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目前,绿色、有机和无公害食品已遍及垦区70多个农牧场、57个企业,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89%。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数达240个,绿色食品监测面积1340万亩,累计创建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6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总数达到771个,产地认定面积达到3200万亩,部分产品还通过了欧盟、日本和美国的多项有机食品认证。今年共种植绿色、有机农作物1634万亩,比上年增长19.4%,占垦区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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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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