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09/8/17 9:31:47 |
|
记者在齐齐哈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凡符合规定的“五七工”、“家属工”人员将被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据了解,凡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等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取、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工”和“家属工”,均在本次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计划内。
据介绍,鉴于此部分人员没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须缴纳一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413元/月(含45元/月御寒津贴)标准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随今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而调整。
纳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首先从个人缴费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完毕后由统筹基金继续按原标准支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时,按比例扣除已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后个人缴费部分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并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
|
| 责任编辑:秦延超 |
|
|
|
|
|
|
|
|
|
|
|
 |
24小时新闻排行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