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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火化,达连河镇卫生院还在收取住院费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徐建东  发布时间:2009/8/18 10:45:51
已经辞世的达连河镇55岁的农民于加海不会知道,他的遗体都火化了,依兰县达连河镇卫生院仍然在收取他的住院费,病历中,他的血压还都“正常”,出院医嘱写着“继续治疗”。  

    据于加海家属介绍,7月2日,因感到心脏难受,于加海到达连河镇卫生院住院就诊。当时医生徐金霞诊断其房颤、心衰、肺内感染,需立即住院治疗。5日,于加海在没有办理出院手续,也没有本人要求“挂床”申请的情况下,带着医生给开的3天点滴药品回家了。于加海回到家里的第二天即6日下午6时许,病情突然加重,家人迅速将其送到达连河镇卫生院后,在医院里病故。  

    对于回家打点滴一事,于加海的儿子于洪君说,家里人说是医生让我父亲回家点滴,这样比较方便,可事后我找到医院时,他们又说是我父亲主动要求回家的。而院方拿不出我父亲要求出院的签字,医生还给他开了3天的点滴药物,这些不是一名患者自己提出要求就能做到的。  

    7日,于加海被家人火化。从长春赶回达连河给父亲奔丧的于洪君,在父亲火化后到达连河镇卫生院给父亲办理出院结算。结完账,去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发现医院出具的于加海病历中,有几个令他震惊的细节———于加海7月2日办理住院手续后一直“住院”,直至7月8日才“出院”,去世后的7日、8日,仍在“监测”心率、血压、体温,也仍在“用药”。  

    记者在于洪君出示的院方提供的于加海“住院病案”中看到,值班护士分别在7月2、3、4、5、6、7日的8时30分为于加海注射了治疗药物,并分别有护士签字;“体温单”上显示,于加海7日的血压为“120/70”,8日的血压为“124/75”,都正常;8日“出院小结”的“出院时情况”写着:无头晕、双下肢水肿减轻,无腹胀;“出院医嘱”中还建议其“继续治疗”。  

    于洪君当着记者面拨通了该卫生院院长曹中海的手机,对于这份蹊跷的病历,曹中海的答复是:“卫生局已经罚了我们款。这院长我认可不干了,只能赔你点儿钱。”  

    记者从依兰县卫生局了解到,该局对达连河镇卫生院给“已故病人填写血压、体温、心率”,照样收取住院费并在出院医嘱中让已故患者“继续治疗”一事进行了调查,认定达连河镇卫生院存在无视工作要求,责任意识淡薄;违反相关规定,未执行查对制度和管理混乱,病历书写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决定对院长曹中海通报批评;业务副院长王清贵明知医疗文书书写中存在问题,不予以及时纠正,还指使医生不实事求是完成病历,给予警告处分;医生徐金霞不但自己伪造病历,还指使他人与其共同完成假病历,给予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处分;护士苏会芹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分别罚款500元。  

    于洪君说,这个事件发生后,该院领导曾提出私了,要给他一万元钱“平事”。于洪君说:“我们并不差这一万元钱,而是想通过这件事引起卫生部门和院方的重视,混乱的管理、伪造虚假病历等行为如得不到彻底改变,无异于拿病人的生命开玩笑,以后还不知道会有多少患者受害。” 
责任编辑:赵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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