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要 闻 | 讴客 | 领导访谈 | 新闻调查 | 企业动态 | 招商合作 | 荣誉殿堂 | 企业内刊 | 专题报道 | 娱乐生活 | 中企论坛 | 中企博客
 
热门TAG:
新闻热线:
0451—82750098
邮箱:
xinjiudan@163.com
首页 > 医药保健 > 正文
黑龙江医疗机构产前诊断资料要保存50年 不得强制诊断
来源:新晚报    发布时间:2009/8/20 10:15:40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同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将产前诊断技术档案资料保存50年。日前,省卫生厅出台了全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技术服务、质量控制等5个方面明确为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产前诊断技术立“规矩”。 

  据介绍,产前诊断技术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筛查。细则明确规定,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需以医疗为目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由经资格认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实施。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应遵循知情选择和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强制性手段要求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产前诊断技术服务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技术服务。 

  细则中提出,凡提供产前检查和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孕妇早孕检查或产前检查时,医师发现胎儿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发育异常或有可疑畸形、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物质、有遗传病家族史或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儿、孕妇年龄超过35周岁等情形之一者,应及时提供咨询服务,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孕妇或其家属,建议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据介绍,此项细则提出,经产前诊断,如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或有严重缺陷的,经治医生应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建议。特别是在发现胎儿异常的情况下,经治医生必须将继续妊娠和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进一步的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孕妇,由当事夫妻双方自行选择处理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责任编辑:秦延超
分享到: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关闭窗口
 Google提供的广告
 ·相关报道
·黑龙江医疗机构产前诊断资料要保存50
 ·评 论
访客:
内容:
频道精选
[聚焦龙江] 喊江节中寻足迹,人与自然共和谐
[视频播报] [资讯]美丽伊春 和谐友好【友好政府
[视频播报] [资讯]建三江八五九 农场一奇葩 萨
[视频播报] 第十二届 中国哈尔滨【华艺杯国际体育
[省内要闻] 伊春市全域旅游建设研讨会启幕
[图片新闻] 伊春首届自然水域夏日狂欢泼水节启幕
[社会新闻] 伊春市文广新局助推“旅游+文化”文化
[聚焦龙江] 哈尔滨地铁二号线世茂大道—冰雪大世界
[聚焦龙江] 松北高新技术片区阿尔巴特街区将成为全
[视频播报] 新思路 开拓创新的枸杞新闻
[聚焦龙江] 未来梦锡林浩特市分公司盛装开业
[聚焦龙江] 大山里的女子养生会馆
[聚焦龙江] 马路杀手(机动车)的背后
[聚焦龙江] 驾驶员注意!我市11处路段划了“黄道
图片新闻 更多
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
 
雪乡又曝丑闻 监管
最美的雪雕在太阳岛
 
代币虚拟币传销平台
24小时新闻排行
1
“五洲同心·福佑中华”华人祈福文化盛
2
《恒兴》读书会盛典闭幕:以书为媒,共
3
读书会开业盛典即将启幕,共襄乡村振兴
4
“腾多多数字零售平台战略发布会”在合
5
黑龙江省经济开发建设促进会举办企业法
6
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龙森康养分公司芦建
7
无人机退役军人培训合作项目对接会在哈
8
六年磨一“粉”,太和郭庙镇“粉条王”
9
媒体牵头企业入驻,政府规划农民实惠—
10
中国教育走向杂志社助力枫亭中学百年校
关于我们 | 媒体联盟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CENN周刊 |  法律声明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京ICP证07504426号 国务院新闻办网备字2006005号 哈公安网监备案证号:2301001222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频道内容: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频道
频道运营: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站 驻哈地址:黑龙江省政府综合楼  
 法律顾问: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 副主任律师:刘洪朴
客服热线:0451—82625028(办)   投稿邮箱:xinwenwang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