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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09/9/2 16: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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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森工要按照“科学规划、强化基础、做大产业、协调发展”的要求,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林区产业发展、城乡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劳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体化”建设,力争尽快把森工建成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先行区。
(一)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要以保护生态环境、搞好生态建设为基础。按照国家建设现代林业和我省建设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的要求,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继续推进“天保工程”实施和生态功能区建设,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共建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内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强森林资源、水质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等重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区的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黑龙江青山绿水、林海雪原。完善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建立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区域联防体系。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部消灭荒山荒地,在绿化龙江大地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要以突出经济发展、提升区域经济总体水平为依托。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园区建立、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共同营造招商引资环境,促进区域内企业的集群化发展,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速提升区域内经济总量。坚持把森工产业发展方向放在全省乃至东北亚发展的大格局中规划定位,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在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产业规模、建设生态经济区上实现新突破,构建比较发达的林区产业体系。发挥资源优势,引进战略投资者,共同开发林下资源,做大做强绿色特色、食用菌、山野菜、北药等主导产业,实现“山上有基地、山下有龙头、龙头连基地、基地连万家”的目标。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在风能、水能资源和森林、冰雪、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方面,探索符合各方利益的共建模式,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旅则旅、宜电则电,形成产业基地群,把资源优势变为产业优势。拓宽林农致富途径,增加林农收入,进一步提高林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县域经济、区域经济实力。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积极主动地与国内外大公司和大企业对接,着力引进科技含量高、产业规模大、能源消耗少、环境污染低的项目。储备一批对森工经济、地方经济增长牵动力强、对财政收入贡献大、对扩大就业稳定性高的项目。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载体和平台功能,优化整合现有的园区资源,有针对性地搞好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对项目的吸引力和承载力,打造新的产业投资集聚优势。
(三)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要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为先导。要在综合配套改革上实现重大突破,积极探索土地依法流转和使用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城乡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与此同时,要认真总结清河林业局“城乡建设齐头并进、城乡产业相互融合、城乡社会协调发展、城乡生活同步改善、城乡体制基本接轨”综合配套改革的经验,积极推广清河林业局争当“全省城乡发展一体化先行区”的典型。
(四)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要以森林生态小城镇建设为载体。按照“统筹规划、分区管理”的原则,从城镇区位、资源特点、功能定位和自然历史条件出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集中力量建设具有林区特色、优势突出、设施良好、功能完备、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森林生态”小城镇。增强林区小城镇载体功能,加速人口和产业聚集,真正起到辐射作用、带动作用、吸纳作用、融合作用,以此来推动林区城镇化进程。打破行政区划、城乡分割、农企分离的壁垒,推进毗邻或交叉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实现共建共享,城乡一体化区域内城镇管理职能共担。
(五)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要以关注民生、引领职工群众致富为根本宗旨。通过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逐步达到缩小城乡差别,让城乡居民享受到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卫生、教育等待遇。推进教育、医疗、文化资源共享,推动人口流动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和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资金投入和建设,解决林区职工应保尽保问题。坚持以新林区建设为载体,加快林区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在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构建比较完善的林区社会体系。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着力推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林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医疗服务资源,构建医疗卫生防疫和服务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就业再就业战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繁荣森工林区特色文化,建设功能齐备、布局合理的公益文化设施网络。坚持以开展“人均收入万元林场(所)”和“人均收入万元社区”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职工群众收入水平,力争用3年的时间,使全部林场(所)实现人均收入超万元。不断加大林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深入推进新林区建设,提高生态型林场(所)建设水平,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不断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与林区和谐、稳定、繁荣。
(作者系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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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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