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要 闻 | 讴客 | 领导访谈 | 新闻调查 | 企业动态 | 招商合作 | 荣誉殿堂 | 企业内刊 | 专题报道 | 娱乐生活 | 中企论坛 | 中企博客
 
热门TAG:
新闻热线:
0451—82750098
邮箱:
xinjiudan@163.com
首页 > 社会民生 > 正文
牡丹江已分户用户想要停热须在9月15日前申请
来源:牡丹江晨报    发布时间:2009/9/10 11:03:43
今年冬天的供热期又将来到了,每年本报都会接到不少由于没及时申请停热而引发纠纷的求助电话。9月9日,记者从牡丹江市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获悉,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已经分户的用户若想申请停热,需在9月15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 

  据市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用户要求停热,必须在供热开始前的30日内申请。由于我市每年的供热期基本在10月15日左右,因此市民要求停止供热的,需在9月15日前向所在地的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需要指出的是,停热后用户仍需向供热单位缴纳20%的热能损耗补偿费,不能拒缴。 

  而据市热电公司经营部工作人员介绍,为了避免误报情况的发生,用户报停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一张。9月15日以后,供热企业将不再办理停热业务,此后接受供热的用户都应足额缴纳热费。 
责任编辑:秦延超
分享到: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关闭窗口
 Google提供的广告
 ·相关报道
·牡丹江已分户用户想要停热须在9月15
 ·评 论
访客:
内容:
频道精选
[聚焦龙江] 喊江节中寻足迹,人与自然共和谐
[视频播报] [资讯]美丽伊春 和谐友好【友好政府
[视频播报] [资讯]建三江八五九 农场一奇葩 萨
[视频播报] 第十二届 中国哈尔滨【华艺杯国际体育
[省内要闻] 伊春市全域旅游建设研讨会启幕
[图片新闻] 伊春首届自然水域夏日狂欢泼水节启幕
[社会新闻] 伊春市文广新局助推“旅游+文化”文化
[聚焦龙江] 哈尔滨地铁二号线世茂大道—冰雪大世界
[聚焦龙江] 松北高新技术片区阿尔巴特街区将成为全
[视频播报] 新思路 开拓创新的枸杞新闻
[聚焦龙江] 未来梦锡林浩特市分公司盛装开业
[聚焦龙江] 大山里的女子养生会馆
[聚焦龙江] 马路杀手(机动车)的背后
[聚焦龙江] 驾驶员注意!我市11处路段划了“黄道
图片新闻 更多
河北崆山酒业集团有
 
雪乡又曝丑闻 监管
最美的雪雕在太阳岛
 
代币虚拟币传销平台
24小时新闻排行
1
爱如暖阳、照亮特困癌症患者前行之路
2
深耕育人沃土 共话带班智慧 ——安徽
3
苏加丰
4
冰城冬韵映道心,年终盛会传非遗——哈
5
惠州盛会架金桥,海伦振兴谱新篇——8
6
海南省爱心社工志愿者协会盛大举办系列
7
第五届海南公益慈善志愿者交流大会感恩
8
马彩仙
9
“五洲同心·福佑中华”华人祈福文化盛
10
《恒兴》读书会盛典闭幕:以书为媒,共
关于我们 | 媒体联盟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CENN周刊 |  法律声明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京ICP证07504426号 国务院新闻办网备字2006005号 哈公安网监备案证号:2301001222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频道内容: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频道
频道运营: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站 驻哈地址:黑龙江省政府综合楼  
 法律顾问: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 副主任律师:刘洪朴
客服热线:0451—82625028(办)   投稿邮箱:xinwenwang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