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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9/9/17 10: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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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闻发布“发不发一个样”、“想怎么发就怎么发”将在深圳市率先成为历史。《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工作发布办法》已于9月15日出台,并将在12月1日生效实施。据悉,这是全国首次将行政问责机制引入新闻发布工作。
“对依法应当发布新闻而不发布、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和工作,无故拒绝、阻挠记者采访并引起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等不作为、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的行为,将依法移交任免、监察等有权的机关予以问责。”
该《办法》让政府部门的新闻发布接受能决定其负责人“官运”的上级机关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规者依规问责,既是增强政府新闻发布主动性、确保新闻发布规范化的有效办法,也是保障记者采访权和公众知情权的务实举措。
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化进程的加快,从中央到地方,各地各部门陆续都在设置面向公众的新闻发言人岗位,定期和不定期的新闻发布已成工作常态。新闻发布会成为新闻媒体获悉政务信息、公共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成为政府和公众加强沟通的重要桥梁。
但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譬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新闻发布会要么避重就轻,回避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么官话套话堆砌,言不及义,缺少实质内容;要么模棱两可,语焉不详,不能针对问题解疑释惑;要是遇到重大敏感问题,干脆闭门谢客,取消新闻发布,导致猜测不断,谣言四起。
种种问题,归结起来就是新闻发布工作的随意性太强,自由度太大,成了负有新闻发布职责部门手中的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如此状况,记者的采访权怎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如何落实?长此以往,新闻发布制度岂不成了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有章可循才能行为规范。但有的时候,我们并不缺少贴在墙上、挂在嘴边的制度。“原则上”、“应该怎么办”,“需要怎么做”的规定比比皆是,可如果不按原则办、没有这么做又当如何却经常失语缺位,结果导致规章制度成了一纸空文,频频出现拿制度规定不当回事的怪现象。
有责要问就会强化责任。把新闻发布问责的职能和权力交给有权对官员任免、监察的部门,直指问题要害,是在用刚性措施确保新闻发布制度落到实处。如何操作行事,有制度规定的明确要求;不遵章守规,也有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政府的一举一动如果都能有规可循,违规违章都有责可究,政府勤政廉洁、为民办事的意识就不愁不强,人民对政府的满意度自然不会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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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秦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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