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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对甲流患者分类救治 确定5家定点医院
来源:东北网    发布时间:2009/9/17 15:57:26
黑龙江省卫生厅出台《黑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规定全省各地应根据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总体预案不同响应级别,实行分级分类医疗救治,并确定黑龙江省传染病院、黑龙江省医院等5定医院为省级定点救治医院。 

  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黑龙江省卫生厅出台了《黑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指定黑龙江省传染病院为省级定点救治医院,各地市传染病院作为定点医院,各县以县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同时确定黑龙江省医院、哈医大附属一院、二院、四院为省级后备救治医院,当出现重症病例或患者数量超过传染病医院收治能力时收治至后备医院。 

  《方案》规定,各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要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要组建甲型H1N1流感医疗队,第一梯队以呼吸、感染、传染病专业为主,第二梯队以重症医学、急诊、儿科等专业为主,第三梯队为其他专业医务人员,24小时随时可以应急调动。 

  《方案》规定,各地应根据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总体预案不同响应级别,实行分级分类医疗救治。对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安排专门医务人员上门随访进行体温监测和病情观察,一旦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对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当患者数量超过传染病医院收治能力时,按顺序启用后备医院专门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重症病例定点收治医院要成立感染性疾病、传染病、呼吸、重症医学、儿科、护理、医院感染控制、临床检验、医学影像、中医等专业的专家组,负责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同时,省级和市级专家组要承担支援重症病例定点收治医院任务。 

  《方案》明确,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基本环节,有效开展消毒隔离工作。规范门诊、急诊的接诊流程,在易于隔离、方便患者就诊的地方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有明显标识引导。发热门诊要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改善通风条件,及时分流患者。发现疑似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患者应当及时隔离,避免感染其他患者。 

  另外,医疗机构转运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要通知急救中心(站)将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急救中心(站)要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转运工作。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站)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责任编辑:秦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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