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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
来源:哈尔滨日报    发布时间:2009/10/15 13:42:41
黑龙江省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前全面启动。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此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等课程,笔试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面试、试讲及认定工作。  

    据了解,此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为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的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具备国家规定学历人员(含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按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除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外,还须是高等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或拟聘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人员。10月15日—11月5日,省教育厅将进行教师资格的培训和考试报名工作。2010年1月23日,全省统一组织考试。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考试合格者将参加面试和试讲,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别,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和高校,分别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受委托高校组建的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受委托高校对申请人员初步审查合格后进行。有关人士表示,对于受聘承担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社会兼职人员,因其人事关系不在其授课的学校,不属于高等学校已聘或拟聘人员的特定范畴,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试讲和认定时间全省统一规定为2010年2月25—3月30日。  

    另悉,今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等黑龙江省共有26所本科院校将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责任编辑:秦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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