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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140万用热户 4年只卖了53万份供热合同
来源:东北网    发布时间:2009/10/29 10:46:50
对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平湖小区居民栗玉廷老人3年内多次要签订供热合同未果的遭遇,记者在27日随机采访了100位哈尔滨市民,只有一位市民与供暖单位签过供热合同,其它市民都表示根本没见过合同。哈市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管理处处长宋扬说,按规定,供热企业在收取热费之前应该与居民签订合同,但自从2006年至今,4年里供热合同只卖了53万余份。 

  采访中,道外区教育小区的张先生是唯一签订过供热合同的。他说,2008年,他到供暖公司交钱,当时工作人员就拿出一份合同,双方均同意后,签订了供热合同。此次被调查的其他市民则对供热合同了解得很少,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合同内容,也没有供热企业主动与他们签订合同。家住香坊区会展家园小区的马先生说,自2006年入住到现在,他每次去供暖企业交热费都是交完钱,领张发票就走人,供暖企业的人从未对他提出是否签订合同。后来由于每年冬天室内温度低,他打算索取供热合同维权,但供热单位却说没有。这么多年了,合同是什么样,内容是什么他根本不知道。 

  负责原太平区近5万户居民供暖的太平房产经营公司管理科科长李玉海说:“这两年签订合同的居民不是很多,签合同的人占总数约三成。”一方面,随着分户供暖的改造全面完成,供热质量和居民交费情况比以往好很多。居民认为与供热企业签订合同没什么必要,双方达成了一种“默契”。一方面,一些居民担心签订合同后,如果不按时缴费,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居民要求签订供热合同的话,他们也会及时与用户签订。 

  供热合同为何签订数量少?哈尔滨市供热办管理处处长宋扬介绍,自2006年,省工商局和省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城市居民供热合同》,其目的就是更好地维护供用热双方权益。合同的范本是统一的,供热企业与居民签订的合同都是哈市供热办所销售的。目前哈尔滨市有近140万用热户,从统计数据上看,4年里供热合同卖了53.1万份,其中43.6万份属于居民合同,9.5万份属于非居民合同。 

  宋扬表示,一直以来他们积极鼓励和提倡居民与供热企业签合同,同时也将居民与供热企业签订合同纳入了考核供热企业的一项标准。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居民按时缴费、保护供热设施,要求供热企业保证供热质量等。居民签订供热合同,一旦双方产生纠纷,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秦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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