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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住房维修资金总额已近7亿元,部分小区已申请使用
来源:新晚报  作者:谭启首  发布时间:2010/6/3 8:10:54
每月交纳养老金,为自己的未来做准备,但要给自己房屋交纳“养老金”,却被很多市民忽视。当小区房屋公共部分、道路等出现质量问题,只要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可以申请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理(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住房养老金”如何交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记者昨天对此进行了采访。

    2000小区设维修资金账户

    据介绍,哈尔滨市2006年出台《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同年开始实行,并在2008年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针对2006年以后办理房产证的小区,均需建立专项账户。目前,全市已经有2000个小区建立了“维修资金”账户,资金总额已近7亿元。首次维修资金,由购房人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在办理房屋所有产权登记前存至专户银行。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

    “维修资金”账户按“户”设立,每套房子的“维修资金”账户余额都可到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查询。而在使用时,也是按照每户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的原则,在账户中扣除。

    对于设立“维修资金”账户的小区,没有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屋将在交易时被扣除。

    2/3业主同意就可申请使用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小区对于共用设施、小区房屋公共部位维修等问题都是直接找物业公司处理,并不清楚这些维修可以通过“维修资金”完成。

对于如何申请使用该项资金,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同比全国,哈尔滨市“维修资金”工作起步略晚,而且交存比例较低。如果想申请使用,由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业主大会依法通过,公示后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通知银行将所需资金划到物业管理单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需经维修涉及的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才能申报使用。

    即使小区的一个单元,只要2/3业主同意,也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使用的维修费用,按照每户建筑面积比例,在各业主账户中扣除。维修资金使用全程,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更多小区用“养老金”需等细则

    由于哈尔滨市“维修资金”门槛定位在2006年以后办理房屋产权证小区,目前哈尔滨市很多小区没有建立“维修资金”账户。小区公共部位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将面临资金缺口。据了解,这些“老”小区“维修资金”账户的设立问题,哈尔滨市正酝酿相关实施细则,对这些小区“维修资金”如何收缴进行规定。

    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形象地比喻,现在我们都为自己交纳养老金,这和“维修资金”是一个道理。这是一个市民自己受益的资金。目前已经有泰海小区等开始陆续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对小区共用设施进行维修,这在未来将成为一种趋势。
责任编辑:xin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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