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企业新闻网黑龙江频道讯 2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哈市将以“职工身份认定”和“职工安置方案备案”的方式,以经济补偿金拨付到位、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为完成标志,在年底前完成剩余700余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
据了解,作为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试点城市,哈市于2007年全面启动了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共涉及企业1000多户,在职职工10万多人。截至去年年末,哈市218户企业已完成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按经济补偿金核拨程序共发放补偿金1.45亿元,1.1万名职工理顺了劳动关系。从东北三省试点情况看,哈市在厂办大集体改革规模、建制、体制三个方面都走在了试点城市前列,推进速度也是最快的。
目前,黑龙江省已明确全力支持哈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要求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为此,今年哈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将以区、县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为推进责任主体,以“职工身份认定”和“职工安置方案备案”为方式,以经济补偿金拨付到位、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为完成标志,推进中省属和市、区县属各层级企业改革,确保全面完成700余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涉及8万多职工。
根据部署,哈市将严格锁定三季度末之前100%完成的改革目标,落实改革任务,将厂办大集体改革完成情况纳入各区县政府、市属企业主管部门目标考核中,锁定时限,锁定户数。对于已经完成职代会召开的企业,要在三月底前完成改革方案审批;对于已经完成职工安置方案审核的企业,要积极筹措落实自筹资金,在五月底前完成经济补偿金拨付;对于已经完成经济补偿金拨付的企业,要在五月底前完成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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