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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民八年未享受供热 被供热公司催缴热费
来源:东北网    发布时间:2011/7/22 10:36:54
哈尔滨市民金先生反映,他住的房子没有供暖管线,8年未享受到供暖公司供热,供暖公司却要求他缴纳2.6万余元的热费。21日,供暖单位——哈尔滨市南岗房产经营公司表示,虽然金先生未直接享受到供热,但左邻右舍都供热了,有热能损耗,金先生就必须交费。

  金先生家住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小区。金先生说,2005年前,他们这片小区是集体供暖,之后就改成了分户供暖。2005年8月份左右,分户供暖改造。“我当时在外地出差几个月,分户供暖改造没有提前通知,也没有给我打电话,我不知道这件事。等我回来后,分户改造已经完成,把我落下了。”金先生说,冬季取暖是大事,事后他找到当时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把他家的供暖管线也接上,工作人员却称暖气内已经注了几百吨的水,不能因为他一家改造就把水放掉。

  金先生说,为了能正常取暖,他家一直用电暖气采暖。“当时那几年供暖效果不太好,我用电暖气效果也不错,费用也都差不多,所以我就没再找,这么多年一直用电取暖了。”

  今年6月份,金先生将住了20多年的房子卖掉,买卖方交易完后,买房方要求其提供供暖不欠费的证明。“我先问的是负责我们小区供暖收费的一个姓秦的工作人员,他说我家没栓没管线的,没有欠费这一说。”

  但是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房管六所,金先生却查到了他欠费的证明。记者从供暖用户查询情况表上看到,金先生从2003年至今一直未缴费,本金和滞纳金共欠缴2.6万余元。

  “我找到南岗区房管六所询问此事,该所收费科翟科长告诉我,我的左邻右舍都供暖,我受益了,就得交30%的热费。”金先生十分不解,他举例说:“我在房间里用空调,能到邻居家去要电费吗?别说左邻右舍正常供暖,邻居家就是开浴池的,北方的墙体这么厚,我家也不会觉得暖和。供暖公司明显就是耍无赖!”

  21日上午,记者来到南岗区房管六所的上级单位——哈尔滨市南岗房产经营公司。针对此事,该公司信访科科长王晓燕认为,当年分户改造肯定都通知了,而金先生家没有改造,所有后果就应该由金负责。虽然金先生没有直接享受到供热,但他的左邻右舍家都供热了,热能有损耗,就必须交费。

  记者询问收费依据,王科长拿出《哈尔滨市城市热能损耗补偿费标准》。该《标准》内容为:用户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但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止供热。停热后,用户需向供热单位交纳20%的热能损耗补偿费。也就是说,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金先生至少应该缴纳2.6万元的20%。

  金先生家没有供暖管线,按照《哈尔滨市城市热能损耗补偿费标准》收费是否妥当呢?同时,《标准》中规定用户有权要求停热,面对记者“当用户要求停止供热时,金先生能否要求供暖公司将他左邻右舍的供热全部停掉?”的问题,王科长无言以对。

  金先生说,“热”是商品,他没有享受到供暖,难道也需要缴费吗?为了这件事,他已经跑了十多天了,供暖公司坚持要收费,这令他难以接受。
责任编辑:yan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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