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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东北网 发布时间:2011/7/25 15: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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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常理儿,政府征地拆迁,按照地上附着物的价值不同,给农民以合理的补偿。然而,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却不按“套路”出牌,将地上附着物作成均价,不管农民种的是玉米,还是珍稀树种,全按每平方米20多元的标准补偿,这令被征地农民叫苦不迭。
裴显民家住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裕田村朱家屯,是一位腿部有严重残疾的老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哈尔滨松浦大桥北沿线朱家立交桥工程需要征地,裴老汉种的一亩多地正好在征收范围内。
“裕田村委会主任告诉我,有工程要征地了,我家地也在征收范围内,政府只按土地的面积给钱,地上种啥不管。”裴显民说,这块地他种了20多年了,主要以种绿化苗为主,今年种了1140棵糖槭树、319棵花楸树、346棵樱桃树、104丛丁香树苗等。村上告诉他,征收的价格为每平方米75元,必须同意,不同意就强行征用。“我没看到过任何公告,也没看到相关政策文件,只是村里来人告诉了我一声。”裴显民说,现在不是卖树苗的季节,又无法移栽。有的树苗培育两、三年了,有的都培育十多年了,“如果要是种玉米大豆,这个价格是合理的,我也能接受,可我种的全是树苗,如果只给这个价格就给推了,太心疼了!”。
据裕田村主任张学介绍,为了这个立交桥工程,利民开发区从2010年3月份就开始征地了。征地补偿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区片地价,这是省里定的标准,每平方米64元;另一部分是地上附着物价值,比如温室大棚、青苗、果树等等,政府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去评估,然后给农民作价,“据我了解,地上附着物是每平方米给22.74元,这是均价。”张学说,评估的时候村民不知道,村里有人陪着评估小组,就把这事定了。
针对裴显民的反映,张学主任颇为不满。“他是残疾人,这么多年,村里一直很照顾他。区片地价加上地上附着物的价格一共是每平方米86.74元,村里留一部分后,补偿给村民是每平方米75元。考虑到裴是残疾人,村里给他每平方米80元,可他还是不满意,到处反映。”
据哈尔滨市呼兰区国土资源局统一征地工作站站长贲浩介绍,地上附着物价值是由呼兰区利民开发区管委会定的统一均价,是每平方米22.74元。定均价是为了防止农民抢栽抢种套取补偿。
贲浩说,他们国土局只对村集体,不针对具体农户。如果裴显民对补偿标准有疑义的话,可以向村里反映,再由村里向开发区反映,由开发区和裴显民双方协商确定最终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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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yanch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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