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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生活报 发布时间:2011/7/27 14:1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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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哈市行政执法局联合道外区行政执法局,对红旗小区一起居民投诉违建案进行现场调查。对一处定性了的地下室违建门斗,联合执法人员表示将再调查10天。
针对居民反映住宅楼地下室一家超市私接门斗、窗户改门的投诉,当日10时许,哈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冯岩、道外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辛立成等带领执法人员,来到道外区辽河路红旗小区老区28栋2单元地下室02号居民高宏亮家。在现场,市局执法人员向业主咨询是否有地下室规划图纸。业主起初称有,可在与道外区行政执法局一位工作人员低声说了几句后,又改口说没有,称执法人员想看图纸可去相关部门调档。
随后,执法人员召开了一个现场会。市局法制处处长表示,该地下室门斗可认定为私建,因为业主无法出示任何手续,而地下室窗改门行为也可认定为私建,应立即拆除。但道外区执法人员称,举报人提供的信息是这个门斗是2003年时业主建的,但业主称门斗在自己入住时就有,是最初开发商建的,而开发商现在已经找不到了,此案应进一步调查。
最后,道外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辛立成责令房产大队太平中队执法人员,对该地下室建筑图纸及规划图纸进行调档查看后再决定。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冯岩表示,给道外区行政执法局10天的调查时间,此后再定处理意见。
现场执法就此结束。随后,投诉人夏女士给记者提供了她近两年的投诉材料:在2009年9月1日她开始向道外区行政执法局举报,执法人员回复:等待取证处理。2010年8月4日她再次向该局投诉,执法人员表示该门斗属于违建,但却没有具体处罚措施。今年1月7日,夏女士举报到哈市行政执法局。6月,哈市执法局局长刘清玉批示市局执法人员对此案进行处理。
夏女士说:“一个私接门斗,窗改门的案例,需要执法人员调查两年的时间,至于规划图纸调档,到房产监察大队随时可调。我认为哈市行政执法局今天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很明确,已经确定为私建违建,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拆除,可是最终为何又变成继续调查了呢?为何道外区行政执法局能够这样为业主辩解,这背后有什么利益关系吗?” (见习记者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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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yanch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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