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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7/29 9: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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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实习生 尚隈 见习记者 刘首辰 记者 谭启首)本报连续关注了我市部分小区业主私挖地下室、扩建地下室等现象。记者通过调查走访发现,低罚款、低成本、高利润成为私挖地下室的利益驱动根源。
挖个地下室需要多少成本?一位常年靠地下室施工的包工头道出了内幕:如果简单地将地下室挖出一个门脸,变成可以用于经营的地下“门市”,一般雇佣2-3名工人挖土,每天每人300元左右,3天之内可以完工,成本不超过3000元,加上购买塑钢窗、土建施工、修建台阶等成本15000元左右。将地下室改造成可以对外营业的地下商服,总成本不超过2万元,如果被执法部门罚款,最高1万元。这样一个业主将地下室变成商服的成本不足3万元,仅仅相当于2年的租金。
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的打通地下室经营浴池等经营性行为,其收益相对于建设成本加上罚款来说,可能是十几倍甚至更多。
即使不用于经营,很多私挖地下室的居民算账时会按照房价对比,扩建一个50平方米左右的地下室,仅仅承担水泥、建材加上人工成本,其花费在3-5万元左右,而其市场价值至少在15-20万元,甚至更高。如果对外出租的年租金也会接近1万元。一位私挖业主直言:“被行政执法罚款的金额,经营一年的租金就可收回来。”
网友甚至调侃将私建地下室分成了三部曲:买材料、雇人施工、交罚款。
高利润的驱使,使市场上形成了“专业”的挖建地下室黑施工队,这些人甚至散发名片,需要的时候打个电话,就能承包私建地下室的工程。而这些人基本上以农民工为主,完全按照雇佣方的意见施工,很少了解私建对于楼体的破坏作用。
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哈尔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对不得拆改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进行拆改;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拆改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时间差
私挖地下室至多半个月 强制执行至少等半年
哈尔滨新闻网讯(实习生 尚隈 见习记者 刘首辰 记者 王辛娜)年年投诉,年年等待。为消除因私挖等行为而对楼体产生的安全隐患,道里区河清街、香坊区民生三道街等多地居民,经历了漫长的等待而至今无果。强制执行究竟需要等多久?记者将从市民举报———执法者执法———法院强制执行整个过程中每段时间叠加后发现,一个“案件”若要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至少要等半年。
据了解,按照执法部门的执法流程,在接到市民举报后,执法人员将勘察现场,如当事人在现场,则要求出示建设手续;如当事人不在现场,只能当场下达《约谈通知书》约谈当事人。据介绍,在下达《约谈通知书》后,当事人应于第二天到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如当事人不在本市,必须委托他人说明情况,执法人员据此判定是否存在违建行为。案件受理之后、立案调查至结案规定时间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结案期满,执法者要将“案情”报至上级主管部门(7天),而后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恢复原状、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下达之日起,3个月后,执法部门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记者随后从相关法律部门了解到,执法部门在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后,还需等待30个甚至更长的工作日批复,而后才有强制执行的可能。根据连日来本报接到的500起投诉情况统计,居民投诉的违法建设行为真正能走到强制执行的寥寥无几,多数投诉都成了以罚代管的“无头案”。采访中,一名工程队队长表示,他们帮业主干活,基本上都赶在“整改”期间将工程赶制完毕,“私挖一个地下室最短用时7天左右,悠着干也不会超过半个月”。
据了解,与如雨后春笋般越挖越多的地下室相比,目前执法局只有一项强制执行权———对违反规划建设(私建等)可以强制拆除,但据介绍,该项强制执行权或将在明年取消,若如此,执法者在执法时便等同于“手握空权”。
举报记录写满20个笔记本。刘首辰摄
举报难
举报记录满满20本 “秋菊式”投诉累坏梁女士
哈尔滨新闻网讯(实习生 尚隈 见习记者 刘首辰 记者 高龙彬)本报昨天报道了《举报人接到过三次恐吓电话 举报私挖地下室两年多未果》消息后,道里区河清街22号三单元的梁女士又向记者出示了她从2009年4月到现在举报该私挖地下室的20本笔记本。这些笔记本记录了她曾经去反映情况的10余家相关单位及当时的一些答复。该楼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梁女士在为他们全楼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奔波,反映的情况是他们全楼居民的心声。
28日,梁女士一边翻着这些笔记本一边向记者介绍,此楼建于1985年,她是原址回迁的居民。2009年4月20日,住在一楼的她与邻居听见她们所在单元的地下室传出连续不断的凿墙声,她们到地下室后发现,有人正在私挖地下室,立即与之交涉但没有结果。随后,她找到当时正阳物业公司姓崔的房管员。该房管员要求房主停工,但房主没有停工。后来她又找到当时正阳物业公司徐经理反映情况,但徐经理到现场看过后声称:“管不了,可去找房产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她多次到道里区房产监察大队,当时接待她的是一位姓宋的工作人员。第一天此人态度很好,并表示找到房主就恢复原样,但过去数天后也始终没有答复;4月22日,她拨打了市、区房产监察大队电话进行举报,区房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贴了张处罚单后就走了;4月23日,她又来到道里区行政执法局进行举报,后来也不了了之;4月24日,她再次来到区房产监察大队举报,但工作人员称未看到窗改门的事实,所以不归他们处理。
后来,梁女士就开始了长达2年多的“马拉松”式的举报,无奈和无助让梁女士身心疲惫。其间,梁女士多次到区房产监察大队、市房产监察大队、市城管局、市行政执法局等10余个相关单位进行举报。结果工作人员不是登记,就是贴封条后再不询问,并没有复原地下室原貌。直到今年7月,梁女士还到过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但始终无果。采访中,梁女士告诉记者,她家里有80多岁的老人和患病的爱人需要她照顾,两年多时间里她已记不清吃过多少“闭门羹”,有时为了拿到一张“来访事项转送单”不知要看多少“白眼”,经历了无数次被拒后现在她已“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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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yanch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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