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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建议——“限行令”应该适用于全社会车辆
来源:生活报    发布时间:2008/11/5 9:01:36
4日,生活报《公务车“限行令”期待落实》一文刊发后,引起了哈市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虽然尚未参与到“限行令”的监督管理当中,但交警部门希望哈市公务车按车牌尾号每周限行一天的制度能尽快落实。因为每天按规定限停万余台次公务车,将会极大缓解哈市中心区的交通拥堵现状。 

  哈市已进入抑制交通需求阶段 

  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处处长孙玉庆介绍:“按照国外先进经验,城市交通发展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修路、建桥;第二阶段就是提高交通的通行能力;第三阶段则是车流量达到饱和状态时,抑制交通需求,缓解交通压力。”而哈市的交通现状已经达到了第三阶段,像霁虹桥、大直街、大成街、一曼街等已没有拓宽道路可能的主干道,目前都已经达到了车辆饱和状态,导致市区主干道和周边多条道路的通行能力随之下降。因此,现在采取“抑制交通需求”的方法是缓解交通压力最为有效的办法。而政府推出的公务车“限行令”就是一个有效的车辆限行方案,每天万余台公务车停开,可明显提高哈市中心区交通的通行能力,如果能有效扩大限行车辆范围,甚至能杜绝中心区堵车现象的发生。 

  “限行令”应立法执行 

  记者发现哈市“限行令”实施一周以来,各单位并没有开始执行政府下发的《通知》,按照日期限行的车辆在街路上随处可见。缺乏监督管理,成为目前“限行令”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哈市交警部门建议,既然政府提出了能有效缓解交通压力的好措施,各部门就应该落实到位,同时加大路面监督检查力度。但目前政府只是以通知的形式下发了相关意见,并没有以通告的形式赋予管理部门执法权,尤其是交警部门,目前尚无对“限行令”的执法依据,也就无法对路面上的违规车辆进行处理。所以说,有关部门应该尽快立法规范,让执勤交警有法可依。 

  “限行令”应全社会车辆参与 

  在对“限行令”规范立法的同时,孙玉庆处长还提出了交警执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也可以借鉴北京等地的先进经验,让全社会车辆都加入到“限行令”当中来。据介绍,由于目前哈市公车和私车在牌照上很难区分,只有查看车辆证件或档案才能区分是否是公务车,这样就增大了交警的执法难度,交警不可能将车辆逐台拦截查看,但又不能从牌照辨别车辆所属单位,因此只限制公务车每周按日期停驶,在路面监督管理上也很难落到实处。 

  而北京实行“限行令”则是公务车和全社会车辆共同参与,这样交警就可以运用电子眼抓拍等一些科技手段,对限行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可分区域、分时段限行 

  孙玉庆处长还建议,哈市目前的交通现状是白天车流量非常大,尤其上下班高峰期,中心区经常出现堵车。而采取“限行令”则可以根据时段和区域进行实施管理,也可以最大程度地方便市民出行。例如“限行令”可以规定在哈市中心区实施,而哈市二环以外路段车流量并不大,可以不执行此规定。同时白天市区车流量比较大可以执行“限行令”,而晚间车流量非常小的时段则不需要执行。这样经过科学调研后,分区域、分时段地采取“限行令”,既可以缓解交通压力,也方便了“限行令”实施后的居民出行。 
  
   
责任编辑:赵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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